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文件 平发改房价〔2011〕45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平顶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 知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各县(市)房管局、区物业管理办,各物业服务企业,各业主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文件 平房〔2011〕176号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公布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房管局、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各物业服务企业: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拟核准及变更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 公 示 平房公示〔2011〕13号 依据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住建部的规定,经企业申报、科室审核,拟核准21家物业服务企业暂定三级资质、21家物业服务企业三级资质、4家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延续、10家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变更、4家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注销,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关于拟申报晋升二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公示 平房公示〔2011〕8号 依据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住建部的规定,经企业申报、市房管部门初审,拟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报中平能化集团阳光...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2012年第三批拟核准及变更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 公 示 平房公示〔2012〕9号 依据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住建部的规定,经企业申报、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初审,拟核准7家物业服务企业暂定三级资质、1家物业服务企业三级资质、3家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变更,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公示期为2012年6月11...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文件 平房〔2012〕115号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2011年度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结果的 通 报 各县(市)房管局、区建设局,各物业服务企业,各业主委员会: 为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号)和《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动态考核...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2012年第一批拟申报变更二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公示 平房公示〔2012〕10号 依据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住建部的规定,经企业申报、市房管部门初审,拟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报平顶山兴盾物业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二级资质,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公示...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2012年第二批拟核准及变更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 公 示 平房公示〔2012〕6号 依据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住建部的规定,经企业申报、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初审...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文件 平房〔2012〕42号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公布2012年第一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名单的 通 知 各县(市)房管局、区建设局,各物业服务企业,各业主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号)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初审,我局审核、公示、复审,核准平顶山市鑫三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2家物业服务企业暂定三级资质,河南常绿...
本报讯(记者程颖)10月9日,记者从市房产管理中心物业科获悉,市发改委会同房产管理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平顶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10月1日起执行。2006年出台的收费标准同时废止。 《通知》规定,我市物业服务收费不再以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作为划分标准。...
查看更多资讯>>延伸阅读
欢迎投稿: 如果您对房地产行业有自己的见解,或您在买房、看房过程中有什么心得体会,又或您在贷款、收房、装修中有什么经验想和广大网友分享,欢迎您给我们投稿。稿件一经采用我们会有精美小礼物相赠,以表谢意。来稿请发至邮箱:pdshouse@163.com 另请在稿件中注明您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以方便我们和您取得联系。咨询电话:0375-3656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