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拟核准及变更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
公 示
平房公示〔2011〕13号
依据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住建部的规定,经企业申报、科室审核,拟核准21家物业服务企业暂定三级资质、21家物业服务企业三级资质、4家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延续、10家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变更、4家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注销,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公示期为2011年12月1日至2011年12月7日。
公示期内,对拟核准、变更、注销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申报、审批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以单位名义举报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举报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我们对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单位、个人给予保密。
联系单位: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科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办公楼601室
邮政编码:467000
举报电话:0375—2636110
监督电话:0375—2636015
附件: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2011年公布核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名单.xls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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