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苑户型以舒适性为基本原则,最具人性化的设计理念。布局紧凑合理,避免空间浪费,生活阳台设计更具人性化,充分满足完美生活需求; ■全尺度66--120㎡户型,大小应有尽有。经济中小户型,小家也能大享受; ■超大空间,层高3米,比标准2.7米层高提升30公分,享受最佳立体空间,满屋更多鲜氧空气; ■最大面积利...
贾中伟副局长介绍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新乡市吴钦昌副局长现场观摩维修资金业务办理情况 3月16日,新乡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吴钦昌带领该局物业管理科、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负责同志等一行7人莅平,考察学习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经验。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贾中伟陪同考察。 贾中伟副局长首先介绍了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总体情况,特别是近两年...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文件 平房〔2012〕124号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转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设系统 组织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房产管理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文件 平房〔2011〕6号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表彰2010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县(市)房管局(处)、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2010年度,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系统干部职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工作中同心同德,开拓进取,顽强拼搏,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平房〔2008〕71号 各县(市)房管局(处),市直各单位,各开发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所有权人合法权益,使我市的物业管理更加完善、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主席令第62号)、《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经研究决定,按照《平顶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实施细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工作。现通知如下: ...
为加强我市房屋租赁管理,维护租赁市场秩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河南省〈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现将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年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关于拟备案业主委员会的公示 平房公示〔2011〕6号 各县(市)房管局、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各物业服务企业,各业主委员会: 为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和《平顶山市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备案暂行规定》,经业主委员会申报、街道办事处审查、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审批,现予以备案公示(名单...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关于拟备案业主委员会的公示 平房公示〔2011〕7号 各县(市)房管局、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各物业服务企业,各业主委员会: 为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和《平顶山市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备案暂行规定》,经业主委员会申报、街道办事处审查、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审批,现予以备案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2011...
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师考生: 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考试合格人员,请于2015年4月30日前到市房产管理局716房间办理物业师资格证,届时本人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一寸免冠照片办理。请互相转告,以免耽误使用。 二〇一五年四月一日
曹 拥 军 同 志在200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会上的讲话 (2009年7月8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上半年工作总结会议,主要内容是总结回顾上半年的各项工作,安排部署下半年的工作重点,并明确具体要求。刚才,各单位、各部门汇报了上半年工...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文件 平房〔2011〕20号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房产管理局(处)、市房屋租赁管理所,各有关单位: 为及时掌握我市房地产市场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豫建房管〔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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