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苑户型以舒适性为基本原则,最具人性化的设计理念。布局紧凑合理,避免空间浪费,生活阳台设计更具人性化,充分满足完美生活需求; ■全尺度66--120㎡户型,大小应有尽有。经济中小户型,小家也能大享受; ■超大空间,层高3米,比标准2.7米层高提升30公分,享受最佳立体空间,满屋更多鲜氧空气; ■最大面积利...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文件 平房〔2012〕124号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转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设系统 组织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房产管理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物业服务企业:...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文件 平房〔2011〕6号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表彰2010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县(市)房管局(处)、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2010年度,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系统干部职工...
平房〔2008〕71号 各县(市)房管局(处),市直各单位,各开发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所有权人合法权益,使我市的物业管理更加完善、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主席令第62号)、《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经研究决定,按照...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关于拟备案业主委员会的公示 平房公示〔2011〕7号 各县(市)房管局、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各物业服务企业,各业主委员会: 为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和《平顶山市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备案暂行规定》,经业主委员会申报、街道办事处审查、区物业管理办...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关于拟备案业主委员会的公示 平房公示〔2011〕6号 各县(市)房管局、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各物业服务企业,各业主委员会: 为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和《平顶山市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备案暂行规定》,经业主委员会申报、街道办事处审查、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审批,现予以备案公示(名单见附件...
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师考生: 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考试合格人员,请于2015年4月30日前到市房产管理局716房间办理物业师资格证,届时本人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一寸免冠照片办理。请互相转告,以免耽误使用。 二〇一五年四月一日
曹 拥 军 同 志在200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会上的讲话 (2009年7月8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上半年工作总结会议,主要内容是总结回顾上半年的各项工作,安排部署下半年的工作重点,并明确具体要求。刚才,各单位、各部门汇报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和下半年的工作思路,大家讲得都很好,...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2012年第一批拟备案业主委员会的 公 示 平房公示〔2012〕1号 各县(市)房管局、区建设局,各物业服务企业,各业主委员会: 为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文件 平房〔2011〕20号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房产管理局(处)、市房屋租赁管理所,各有关单位: 为及时掌握我市房地产市场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豫建房管〔2011〕10号)要求,现就做好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报送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
(记者 张杰)近日,记者从市公租房管理局获悉,该局近期依法依规清退了8户违规承租户,收回了其承租的公租房,原因就是承租户存在违规转租公租房的行为。市公租房管理局表示,今后将会加大查处力度,严惩转租等违规行为。 违规转租公租房被清退 5年内不得再申请 宋某承租了康城路的公租房,近日,因发布转租公租房的信息被发现...
查看更多资讯>>延伸阅读
欢迎投稿: 如果您对房地产行业有自己的见解,或您在买房、看房过程中有什么心得体会,又或您在贷款、收房、装修中有什么经验想和广大网友分享,欢迎您给我们投稿。稿件一经采用我们会有精美小礼物相赠,以表谢意。来稿请发至邮箱:pdshouse@163.com 另请在稿件中注明您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以方便我们和您取得联系。咨询电话:0375-3656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