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文件 平顶山市财政局 平房〔2012〕89号 关于转发《河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 通 知 各县(市)房产管理局、财政局: 现将《河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豫建〔2012〕7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建设部、财政部《住宅专项...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未按规定统一交存到资金专户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将不予办理预告登记、所有权登记和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记者昨天从市房产管理中心了解到,我省近日发布了《河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及监督管理进行了详细规定。 据了解,从3月20日我市房屋维...
本报讯(记者程颖)11月30日,记者从市房产管理中心获悉,为了维护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房产管理部门制定了《平顶山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日常管理、支取、使用中的可操作性实...
近来,不少观众打电话反映,物业公司通知让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但是,这个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到底是干什么用的,该不该交,应该交到什么地方。让大家倍感疑惑,为此我们记者到相关单位进行了采访。 根据了解,我们得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取的主管部门是市...
平房〔2008〕71号 各县(市)房管局(处),市直各单位,各开发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所有权人合法权益,使我市的物业管理更加完善、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主席令第62号)、《物业管理条例》(国...
昨天,记者从市房管局了解到,从即日起,我市开始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进行检查,市民遇到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相关问题,均可拨打电话2636017咨询和投诉。 市房管局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挪用。凡已缴存的业主可凭本人身份证到指定银行查询本人专户...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文件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务受理规范 通 知 各县(市)房管局、区建设局,各建设单位,各业主委员会,各物业服务企业,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专...
昨天上午,市房产管理中心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将4.9万余元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划转给亿昇城市花园小区选定的施工企业。这是我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两年以来拨付的首笔款项。 据介绍,今年2月,市质监部门发...
本报讯(记者巫鹏)昨天,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平顶山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近日出台。市房管局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办法规定,擅自挪用房屋维修资金的,将受到严惩。 据市房管局房屋维修资金管...
5月7日,记者从市房产管理中心获悉,为了保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到位,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房产管理部门出台了《平顶山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此前,市政府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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