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程颖 实习生张文泰)昨日,记者从市房产管理中心获悉,《平顶山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开始征集意见。 《标准》将物业服务标准分5级,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对每个级别的...
近日,从市房产管理中心获悉,为推进物业服务的精细化、标准化、专业化,房产管理部门会同市发改委出台了《平顶山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今后,业主和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可根据具体服务事项选定相应的物业服务标...
8月19日中午,家住新华区长青路阳光花苑小区6号楼的王女士正在做饭,家中突然停电,她拨打小区物业服务热线,物业人员很快帮她解决了问题,她对小区的物业服务表示满意。 王女士居住的阳光花苑小区占地20万平方米,有48栋居民楼,居民1274户,绿地...
7月2日,记者从市房产管理中心获悉,今后市统计局、市房产管理中心将联合开展物业服务业统计调查,全面了解掌握全市物业服务业的发展规模、速度、效益和行业分布状况,此举有利于科学制定物业服务业发展规划和鼓励措施。 调查对象是在我市境内的物业服务业单位,主要包括从事物...
记者从市房产管理中心获悉,由该中心物业管理科组织有关单位和行业专家起草的《平顶山市物业管理达标楼院标准及评分细则(征求意见稿)》正在向市民征求意见。市民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网站、信函和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市房产管理中心网站(www.pdsfdc.gov.cn)提供电子文档下载。 记者查阅发现,这一标准及评分细则按照基础管理服务、房屋共用部位...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2013年第十一批拟核准及变更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 公 示 平房公示〔2013〕32号 依据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住建部的规定,经企业申报、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初审,拟核准6家物业服务企业暂定三级资质,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公示期为2013年12月2日至2013年12月9日。 公示期内,对拟核准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申报、审批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以单...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2012年第四批拟核准及变更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 公 示 平房公示〔2012〕11号 依据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住建部的规定,经企业申报、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初审,拟...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2012年第八批拟核准及变更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 公 示 平房公示〔2012〕23号 依据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住建部的规定,经企业申报、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初审,拟核准3家物业服务企业暂定三级资质、6家物业服务企业三级资质,5家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变更,4家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注销,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公示期为2012...
随着国民人居水平的日渐提高,现代人在置业时开始注重提高自身居住环境的质量,对生活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小区绿化养护、配套设施、小区环境、垃圾处理等问题在市民选择置业中已经是一个不可或缺的考...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拟核准及变更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 公 示 平房公示〔2011〕13号 依据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住建部的规定,经企业申报、科室审核,拟核准21家物业服务企业暂定三...
查看更多资讯>>延伸阅读
欢迎投稿: 如果您对房地产行业有自己的见解,或您在买房、看房过程中有什么心得体会,又或您在贷款、收房、装修中有什么经验想和广大网友分享,欢迎您给我们投稿。稿件一经采用我们会有精美小礼物相赠,以表谢意。来稿请发至邮箱:pdshouse@163.com 另请在稿件中注明您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以方便我们和您取得联系。咨询电话:0375-3656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