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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消费警示:买房子“八项注意”须牢记

2009-07-17  平顶山房产网[www.pdshouse.com]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编辑:  字体:T | T

  注意:

  物业合同不能忽视

  案例:刘女士收房时预交了半年的物业费。但半年过去了,小区内仍杂草丛生。刘女士要求物业改善服务,并拒绝预付下半年的物业费。物业出示当时签订的合同:不按时缴纳物业费,公司有权停止服务。

  重要警示:许多业主急于入住新房,而忽视了物业合同。为此,一定要认真看清物业服务合同,如果对哪项有异议,可以增加或减少条款。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经过招投标确定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事先约定地下停车场、地上停车场,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费的收取标准和使用范围;事先约定代收代缴水、电、气费用;公共部位使用经营所得收入的分配方式;维修资金的管理、使用等。

  注意:

  最好自缴维修基金

  案例:不少消费者反映开发商挪用维修基金,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

  重要警示:新建商品房都需缴纳物业维修基金,业主可以自行缴纳,也可由开发商代收,但对开发商不了解或觉得信誉不好的,最好还是自行缴纳。凡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维修基金的业主在一个月后,应及时向代收单位索要由郑州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专用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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