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购房者在与开发商之间的博弈中,如何才能避免上当受骗?值“3·15”之际,记者结合案例整理了买房各个阶段值得注意的事项,希望能让您买房时防患于未然。
注意 签合同:
特别注意补充条款
接下来,正式购房合同也可能有“陷阱”。按照规定,开发商必须在售楼部显要位置公示合同范本,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之前就应该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特别是补充条款,不能凭销售人员引导或者承诺就签合同。
此外,在签合同时,还有些开发商会搭车乱收费,数百到上千元的测绘费和律师费是其中最常见的两项。早在2007年中山市物价局就已经发文明确规定,测绘费由开发商承担;而律师费也应是谁聘请谁付费。
网签和备案:
可上网查询动态
网签和备案有效防止了开发商一房多卖,是保护购房者的有效手段。根据相关法规,开发商应在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日内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网签和备案的状态在中山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可进行查询,点击楼盘表可以看到房源的销售情况,不同的颜色代表不同的状态,绿色代表可售、黄色代表已签合同但未登记确认,蓝色则代表签订的合同已登记确认。
购房者还可以通过商品房合同查询,输入购房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合同条码和合同密码了解所购房屋备案状态,密码可向开发商索取。
阶段三:购买后 提高警惕小心隐患
注意 案例:
收楼时发现货不对板
去年,多位购买了阜沙某楼盘的购房者发现,自己购买的房子与开发商此前提供的图纸不一样,缺少入户花园,实用面积不足。消委会阜沙分会工作人员调解时发现,购房合同中对开发商作规范的条款和相关的赔偿细则却并无提及,在退款项目一栏更标明:如果住户提出放弃住房,将不退还本金。
经过多次协商,开发商提出补偿不足面积相应的金额,但遭到购房者拒绝,最后开发商同意退回本金,并补偿贷款成本等相关费用。
付完款或办好贷款之后,就是漫长的等待交楼时间,如果是期房这个过程可能长达一年多。接到收楼通知,还别高兴得太早,因为你看到的和想象的可能有差距。
注意 收楼:
证明文件不全可拒绝收楼
目前使用的《中山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合同的第八条列出了4种交付条件:经验收合格、经综合验收合格、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空白栏(双方自行约定)。大多数开发商会选择第4项,即通过补充协议和购房者约定,经建设、监理、施工、勘察、设计五个单位验收合格,其文件是《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实际上这是条件最低的验收标准,上述5家单位中有四家是聘请的,其实就是开发商自行验收,这也为很多纠纷埋下了隐患。
购房者如果发现房屋有问题,一定要等到开发商整改后才能签字收楼,否则可能被长期踢皮球。此外,商品房在合格交付后才开始由购房者承担物业费,如因开发商责任导致不能收楼,开发商还需承担违约责任。
在格式合同第十一条交接款项中,还要求开发商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其中明确了商品房的各项保修期内容,若开发商不出示证明文件或者证明文件不全,购房者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注意 办证:
品牌发展商会更加规范
只有拿到房产证房子才真正属于自己。法规要求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或按另行约定时间办好房产证,开发商一般会在合同中另行约定为自己留足了办证时间,通常的约定是720个工作日,折算起来差不多有3年。
不过,一般情况下办证不用等待这么长时间,但也有特殊情况,由于种种原因导致楼盘不能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验收备案,房产证就很可能被搁置。减小上述风险最好的办法就是一开始选口碑和信誉好的品牌发展商开发的楼盘。
此外,房产证上房屋的实测面积一般都与开发商提供的有差距,多数情况下多出的面积会在3%以内,按照规定购房者还要补缴相应的房款,这也是开发商钻空子的一种方法,只能寄希望有关部门加强监管。记者齐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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