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浦北路有套40多平方米的二手房,准备卖出再买套新房。房子内现有两个户口,我和哥哥的,如果卖房,户口怎么办?房产证上写的是哥哥的名字,考虑到超过5年不用支付交易税,所以我们不想办理过户手续直接售房。但哥哥居住在外地无法亲自办理,请问,应该怎么操作?
专家答疑:
按照《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的规定,如果因为出售房屋而迁出户口的,可迁入具有本市户口的直系亲属处,也可迁入具有本市户口的其他人。两种情形都需要迁入房屋的产权人或承租人同意。若迁入直系亲属户口处的,无须公安派出 所批准,若迁入非直系亲属的其他人处的,需要公安派出所批准且不得造成居住困难。
因此,需要迁出户口的话,须找到同意接收落户的直系亲属或其他人。若无法找到接收户口人员的,可考虑出售房屋后再重新购买房屋,而后将户口迁入新购买房屋中。在实际操作中,可与买家协商给予一定迁移户口宽限期,并在宽限期内重新购买新的房屋,再将户口迁入新购买房屋。
哥哥可以在当地公证机关办理售房委托公证手续,由你作为代理人来办理相关的售房手续。但在授权委托书中须明确签订买卖合同、办理偿还贷款(若有)和产权过户手续、办理交房手续、代收定金、房款权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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