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孙先生来电反映,他最近在泉山区永业小区买了一套二手房,房款付清了,可原房主迟迟不把户口迁走。经过协调,昨日中午,原房主把户口迁走了。
房款结清了户口迁不成
孙先生说,他老家在沛县,一直在徐州生活,想到即将出生的孩子,他决定在市区买套二手房。“孩子10月份就出生了,老婆还要坐月子,不能再租房居住了。”
从年初开始,孙先生就开始看房子。经过比较,他看中了泉山区永业小区的一套房子,房屋建筑面积80.06平方米,房价39.6万元。
孙先生说,为了买房,他把家里所有的积蓄都用上了,还向亲戚借了点钱。5月23日,他和原房主签定了购房合同,并在当天支付了31.6万元。6月12日,他又给了8万元余款。
房款结清了,房产证也到手了,但孙先生又遇到了难题。“签合同时对方说,只要拿到房钱,就立刻把户口转走。可是,这都一个多月了,原房主的户口还是没有迁走。”孙先生说,眼看孩子就要出生,他们夫妻俩的户口迁移还没落实,心里很着急。
原房主昨办理迁户手续
孙先生出示了他的购房合同,第十二条“违约责任说明”约定:出卖方在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和户口迁移等手续时,应当积极给予协助,由于出卖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0元。
“签合同时我也没细看,谁知道会出现0元违约金的情况。”孙先生说。7月29日,原房主明确表示“户口转不了了。”
从孙先生提供的录音可以听到,原房主魏先生一直没有迁户口的原因是,根据他儿子所在地常州和他老家连云港的相关政策,他都不符合户口迁入条件,因此暂时没法迁户。
昨日,记者与原房主魏先生取得了联系,经过多方交流,魏先生答应办理迁户手续。昨日中午,孙先生称,原房主魏先生已经办理了户口迁出手续。
律师:买房时要明确约定
晚报法律专家顾问团成员、江苏敏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梁敏说,现行的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房屋出卖人卖房子的同时必须把户口迁走,原业主在卖房后迟迟不迁出户口,在法律上也不构成侵权,新业主如果要维权确实比较艰难,只能与原业主沟通。
她认为,现在二手房买卖中,类似的问题已经十分普遍,作为买房者也应多长个心眼,在买房时与原业主明确约定好相关内容,譬如在卖房后多久迁走户口。有了这样的约定,一旦原业主事后违约,买房者也可依据合同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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