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东方今典总部新城是东方今典集团在平顶山新城区投资建设运营的产业园项目,市重点建设工程及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项目占地面积215.4亩,规划总建筑面积25万㎡,于2012年开工建设。项目建成后将吸引300余家优质企业入驻,投产后可实现年销售收入约21亿元,财政税收约1.5亿元,可提供就业岗位10000个,为促进平顶山企...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文件 平政〔2010〕59号 平 顶 山 市 人 民 政 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房预售制度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文件 平房〔2012〕71号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的 通 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平顶山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平政〔2011〕46号)的规定,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我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平顶山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文件 平房〔2011〕200号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房管局,各区建设局,各物业服务企业,各业主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理顺管理体制,完善管理机制,提升城市社区物业管理水平,不断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经济社...
豫建住房〔2007〕69号 各省辖市房地产管理局、扩权县市房地产管理部门: 现将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的紧急通知》(建住房〔2007〕274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规范发展房地产经纪行业的重要意义 房地产经纪行业是房地产...
5月7日,记者从市房产管理中心获悉,为了保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到位,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房产管理部门出台了《平顶山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此前,市...
记者昨天从市房产管理中心获悉,自去年7月我市开始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以来,截至目前房管部门共监管房屋9764套。市房产管理中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公室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达到预售条件的商品房应当将预售款项缴到指定的监管账号,实施监管。广大购房者发现逃避预售资金监管的行为可以拨打电话2...
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文件 平发改房价〔2011〕45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平顶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 知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各县(市)房管局、区物业管理办,各物业服务企业,各业主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收...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文件 平房〔2011〕20号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房产管理局(处)、市房屋租赁管理所,各有关单位: 为及时掌握我市房地产市场运行中的新情况...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文件 平政〔2010〕81号 平 顶 山 市 人 民 政 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平顶山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11月23日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文件 平顶山市财政局 平房〔2012〕89号 关于转发《河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 通 知 各县(市)房产管理局、财政局: 现将《河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豫建〔2012〕7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建设部、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第165号令)...
查看更多资讯>>延伸阅读
欢迎投稿: 如果您对房地产行业有自己的见解,或您在买房、看房过程中有什么心得体会,又或您在贷款、收房、装修中有什么经验想和广大网友分享,欢迎您给我们投稿。稿件一经采用我们会有精美小礼物相赠,以表谢意。来稿请发至邮箱:pdshouse@163.com 另请在稿件中注明您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以方便我们和您取得联系。咨询电话:0375-3656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