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文件 平房〔2011〕20号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房产管理局(处)、市房屋租赁管理所,各有关单位: 为及时掌握我市房地产市场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根据河南省...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文件 平房〔2011〕200号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房管局,各区建设局,各物业服务企业,各业主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理顺管理体制,完善管理机制,提升城市社区物业管理水平,不断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国务...
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文件 平发改房价〔2011〕45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平顶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 知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各县(市)房管局、区物业管理办,各物业服务企业,各业主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建办房函〔2012〕494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物业管理师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房地局(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高物业服务从业人员专业素质,我部决定自2012年下半年开始物业管理师注册工作。请你们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按照《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95号)第三章规定的注册条件、...
平房〔2008〕71号 各县(市)房管局(处),市直各单位,各开发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所有权人合法权益,使我市的物业管理更加完善、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主席令第62号)、《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经研究决...
豫建住房〔2007〕69号 各省辖市房地产管理局、扩权县市房地产管理部门: 现将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的紧急通知》(建住房〔2007〕274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规范发展房地产经纪行业的重要意义 房地产经纪行业是房地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监...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文件 平房〔2011〕170号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关于成立平顶山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房管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切实做好全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提高房管部门的社会服务能力,决定成立平顶山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其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曹拥军(市房管局局长) 副组长:王向东(市房管局副局长) 成 员:张...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文件 平政〔2010〕59号 平 顶 山 市 人 民 政 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房预售制度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文件 平房〔2011〕176号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公布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房管局、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各物业服务企业: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号)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我局审核、公示、复审,核准平顶山市培植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7家物业服务企业暂定三级资质,平顶山市彩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12家物业服务...
平顶山市房屋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文 件 平房应办〔2014〕1号 平顶山市房屋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 组织开展全市房屋安全普查登记人员培训预报名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市、区)房屋安全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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