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步:
委托:当你到代理公司求盘,一般会先签订一纸《委托书》,即俗称的“睇楼纸”,其作用主要是保障代理公司和顾客双方的利益。然后,中介代理人员就会根据你的要求为你介绍楼盘,并带你进入实地看楼的阶段;
第2步:
档案查册:当你有购买意向后,代理公司会在交易前,对该房屋进行查册,包括查证物业产权是否清晰,是否可正常上市交易,有否被法院查封、被抵押等背景资料。买家应向代理公司问清查证的具体情况,最好有一定的依据证明;
第3步:
签约:查证之后由买卖双方及代理公司共同签署《临时买卖合约》。这时,业主一般要求买家支付楼价的5%-10%作为临订,或者由代理公司代为预收买家的定金,并于签《临时买卖合约》之日将定金如数转交业主;
第4步:
测绘(俗称“晒图”):买卖双方签署《临时买卖合约》之后,代理公司便拿业主的房产证复印件到房管局测绘所晒图;
第5步:
办按揭:如果是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买家,则需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收入证明/税单、公积金卡等资料,到选定的银行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如果原业主是按揭贷款的,买家必须到同一家银行办理转按揭手续;
第6步:
递件、估价:银行按揭办好之后,交易双方备齐所需缴交的资料,到房管局交易所收件窗申请登记。所需资料:广州市房地产买卖登记申请表;广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证(如两人以上共有,需提交共有证);测绘分户图;买卖双方身份证明资料。
交易所收件后约7个工作日可办理查税,并对该物业进行估价工作。此时,房管局要求买家在当天交付不少于楼价的20%房款给予业主;
第7步:
过户:按回执上的查税日期到房管局办理查税后,按税单金额缴税。可凭税单发票及《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原件办理过户(一般在过户后3个工作日可取证)。过户当天,买家需交齐所剩的楼款给业主,如果是办理银行按揭的,则楼款余额会由按揭银行直接划拨到买家的存折中;
第8步:
领证:根据回执上的取证日期,买家可到交易所发件窗口领取房地产证。(领证须知:权利人应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已缴税费发票以及《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原件到发件窗口领证))。如果是办理银行按揭的,则由银行将房产证(复印件)、借据、贷款合同、供楼存折等资料返还。
案例:
如一套60平方米的商品房在购买未满两年的情况下转让,现以30万元的价格成交,交易双方需支付的税费如下(评估价也以30万元计算):
买家:
契税:评估价30万×1.5%=4500元
交易服务费:3元/平方米×60平方米=180元
交易印花税:评估价30万×0.05%=150元
登记费:50元证照印花税:5元/本
合计:4885元
业主:
营业税:转让收入30万×5.5%=16500元
个人所得税:转让收入30万×1%=3000元
交易服务费:3元/平方米×60平方米=180元
交易印花税:评估价30万×0.05%=150元
合计:198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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