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中介委托合同的注意事项
1、要求查验卖房人的房屋产权证。对一时拿不出房屋产权证书(如原产权人按揭购房还未还清银行贷款),得问清中介机构如何还贷领证,自己是否接受,并在签订中介委托合同中明确时限和违约责任。
2、合同条款要仔细阅读。在签订房屋购买意向书、房屋买卖定金协议等房地产中介委托(服务)合同,特别是涉及到三方条款的问题时,由于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使用的中介委托(服务)合同不尽相同,一些不平等条款,购房者应特别注意。
3、要主张自己的权利。不平等条款主要出现在房地产合同的补充协议和附加协议里,购房时需对这些补充协议加倍小心;自己的主张须通过合同的补充协议和附加协议里加以明确。不要相信中介人员的所有口头承诺,必须将口头的东西变成文字条款。
4、合同条款遇到不清楚的地方,应多请教专业人士或法律人士。很多老人不懂法律法规和政策,签约付款容易上当受骗。
5、保存好购房的各种书面材料,若是复印件则要求对方加盖机构印章。
6、付款必须让中介出具正式发票或正规收据,须有机构的印章和经办人的签字,切忌打白条。
7、房地产中介委托(服务)合同,要有具有执业资格的经纪人签字并加盖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印章。
如何选择或鉴别合法的中介机构?
1、要查验中介服务机构是否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管理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
2、要查验中介服务机构是否在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是否取得“西安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下一步将改为“中介机构备案证明”),尽量选择具有品牌和规模的中介机构。
3、要查验为您服务的经纪人是否取得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
4、查询房地产中介机构资质和经纪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可登录房屋管理政务网通过以下路径查询:政务公开——业务信息——在线查询。输入关键字,点击“中介服务机构资质”、“岗位证书”即可分别实现模糊查询。
文章来源:西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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