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与买衣服不同,当你付下全款时,若发现衣服不合身或有质量问题,可以找到商家退换;而房子却不同,只要付了款,即使没住那也是你的,有了质量问题可以修修补补,但想退、想换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了。因此,在购房时一定要小心谨慎,以免误入“陷阱”。
付款时:分清按揭贷款和无息分期付款
近年来,在房地产销售市场中,一些开发商推出采取特殊的促销方式——“无息分期付款”购房。孙安民说:“与按揭贷款相比,“无息分期付款”没有利息的确很吸引人,但其中的风险可不小。这些项目很有可能手续不全。”
他指出,“无息分期付款”是开发商要求购房者把房款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结清而不是去银行贷款,分期付款期间不产生利息。但这种“无息分期付款”往往要求购房者在短期内筹集房款,一旦购房者不能如期支付房款,就会面临违约。按照目前市场上的分期付款方式看,开发商一般都要等到购房者付清全部房款后才会办理产权证书,若在此期间开发商以买房人未能全部付清房款为由,不将双方所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房管部门登记备案,就可能出现开发商“一房二卖”甚至“一房多卖”。因此,采取“分期付款”购房时,购房者需要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特别注明交房条件和购房者逾期支付房款的约定。
交房时:变被动为主动
在购房者看来,先验房后缴费的收房程序应该是比较合理的,但大多数开发商采取先缴费签字,再验房的方法,使购房者处于被动。而对此,孙安民认为购房者也可以将被动变为主动。
孙安民表示,在交房时开发商应按合同约定向购房者出具房屋验收合格的法定“文件”,即:“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消防验收合格证”、“住宅质量保证书”及“住宅使用说明书”等。如果没有这些“证件”,可视为开发商不能交房。在验房时可以带上专业技术人员就房屋的结构、屋顶、墙壁、地面、门窗等按照国家或者行业的质量标准、按照合同约定和“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进行认真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做好记录和保留证据,并通知开发商整改,影响到入住和达不到入住条件的,可以拒绝接收房屋。
孙安民还特别提示购房者,一定要增强防范意识,以防万一。除了避免掉入购房陷阱外,还要从一开始搜集保留开发商涉嫌欺诈、违约等方面的证据,一旦购房者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诉讼。另外,房子遇到不同的问题要向不同的部门投诉,例如:土地问题属国土资源局管,建设规划问题属规划局管,楼盘施工工程监理属城建局管,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就要找当地质监部门,乱收费可以找物价部门,楼盘虚假广告以及在购房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可向工商部门投诉。
记者 赵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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