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延期交房怎么办?交了订金后,由于各种原因不能买房怎么办?以前买的房子价格高,现在市场成交价低了怎么办?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遇到问题后,多数人会选择“维权”,但是通过什么样的方式维权会更省心省时?消费者维权过程中会走入哪些误区?为此,本报记者采访了四川兴超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金兴超先生。
房子延期交房怎么办?交了订金后,由于各种原因不能买房怎么办?以前买的房子价格高,现在市场成交价低了怎么办?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遇到问题后,多数人会选择“维权”,但是通过什么样的方式维权会更省心省时?消费者维权过程中会走入哪些误区?为此,本报记者采访了四川兴超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金兴超先生。
误区1:
“3·15”就是维权的,能给自己维权就好,不能维权就是形式
说法:说“3·15”是消费者维权日,但其准确的称谓应该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的权益不只是维权,维权是受到侵害后的救济,没受到侵害也不能说消费者就没有其他权益。通常消费者拥有四项权利: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更多权利。有权利就有相应的权益;权利受到侵害,权益就会受损。有侵害有损害就应该维权。何况,有些权利或者权益获得法律救济的期限也有规定。
对策:消费者首先应该弄清楚自己有哪些消费权利,再弄清权利是否受到侵害,只要受到侵害,就应该有意识、有决心并积极维权,既不只希望于“3·15”,也不放弃“3·15”。
误区2:
只有房产买卖才有维权,只有商品房买卖才有维权,甚至只有签订了合同才有维权
说法: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房产买卖只是房产转让的一种。房产买卖也不限于开发商。房产买卖也不只涉及房屋,还有土地。房产拆迁、房屋评估、房屋赠与、房屋继承、房屋拍卖、房屋查封、房改房买卖、二手房交易等都可能涉及权利侵害。
对策:只要涉及房屋或者土地或者房地产的所有可能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的事实和过程,都应该注意自己在其中的权益或者权利是否受到侵害。只要受到侵害,就应该及时维权。
误区3:
维权就是去闹吵、就是去上访或者就是打官司
说法:我国《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人民调解法》及《仲裁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解决纠纷,维护权益的途径包括自行协商、三方调解、仲裁或者诉讼、依法信访等。
对策:消费者应该根据自己受到侵害的具体权益或者权利,程度等级,维权成本,解决纠纷的程序繁简,解决结果的好坏及执行或者履行的难度等选择快速、高效、低成本高效益的方式维权。 (记者 文强)
查看更多资讯>>延伸阅读
欢迎投稿: 如果您对房地产行业有自己的见解,或您在买房、看房过程中有什么心得体会,又或您在贷款、收房、装修中有什么经验想和广大网友分享,欢迎您给我们投稿。稿件一经采用我们会有精美小礼物相赠,以表谢意。来稿请发至邮箱:pdshouse@163.com 另请在稿件中注明您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以方便我们和您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