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商品房市场的迅猛发展,物业管理纠纷也就随之产生。特别是近一段时间以来,物业纠纷不仅在数量上有上升的趋势,而且矛盾冲突也有不断升级的迹象。
业主是欠费纠纷的最大输家
由于物业管理费拖欠最终导致纠纷,表面上看来物业公司是受害者,但是,实质上最大的输家是广大业主。物业管理服务具有不可分割性。没有缴费的业主与缴费的业 主享受同等的物业管理服务,攀比从众心理使更多的人欠费,结果是物业管理费收缴率更低。物业公司为了控制成本,只好减少人员、降低服务质量和标准。本来每 天该清扫三次或随时清扫,改成两次或一次。服务质量降低了,业主不满意,使更多的业主不缴费,而物业公司再减人降成本,这就进入了恶性循环。
纠纷是怎样形成的
一、开发商与物业公司交接中产生的纠纷,实际是开发商遗留的一些问题。根据一项调查,我国有70%以上的物业管理公司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派生的,它们之间本 来就有着与生俱来的血缘关系,所以物业公司一般很难洗脱“和开发商一个鼻孔出气”的嫌疑,让业主自然而然觉得物业管理公司是开发商的维护和售后服务者,就 应该承担所有的问题。如一些业主反映的绿地培植、小区内道路铺设、公共设施建造等问题并非物业管理的事情,相当多是开发商遗留下来的。于是业主拿到房子以 后,认为物业公司是开发商的代言人,所有的问题都会找物业公司。
二、相关的法律规定不足。解决物业纠纷需要法律支持,而目前全 国没有一部统一的物业管理法规,很多事情缺少统一规范。如开发商与物业公司是怎样的关系,如何组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如何进入和退出小区管理,物业管理 如何收费等等,现在都基本无章可循,或有章难循。
三、一些业主对物业付费的概念接受不了。大家过去住的是平房或单位分的房,没 有付费一说。习惯了住公房的居民,一下子买房成了业主,要缴物业管理费的观念还没有完全树立起来。另外,缴多少钱,享受什么样的服务,并不是业主自己的选 择,有时,人们对于这种“硬派”的东西有一种本能的拒绝。
四、业主的期望值过高。客户在买房子的过程当中和签约之前,可能比较 相信业务员的介绍或者是宣传材料、报纸广告等,他的印象可能会是很理想,因为广告的话多多少少会有艺术处理的。但是这个梦最后跟看到现实的产品会产生一定 的落差,有的买房人不能以一个正确的心理对待。任何产品,比如说房子,都是有缺陷的,不会说百分之百一点儿缺陷没有,心理落差产生是很正常的,但是千万不 要放大。
五、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有待于进一步的提高。一些物业管理企业错误地将自己凌驾于业主之上,忽视业主的权益。有的不能 严格按合同、制度办事,处理问题和矛盾的方式简单生硬。以押金、罚款等不正当手段强制业主服务管理,从而使矛盾激化。另外物业管理公司本身经营不规范,如 提交不出物业收费的预算、决算等财务报告,无法让业主了解他们所交纳的物业费用究竟是如何使用的,等等。
六、一些业主对物业管 理知识知之甚少,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物业管理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房地产开发公司、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业主委员会、向物业区内提供其他方面专 业服务的有关单位和有关政府部门等等。有人买房时只注意房子的质量、价格,往往忽视了物业管理问题;只知与开发商打交道,而不知如何与物业公司打交道,甚 至不清楚自己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七、有的业主诚信意识差。现在很多物业纠纷,双方有合同,写得很清楚,但谁也没有 按照法律的手段解决问题。如,有的小区业主因为幼儿园收赞助费就不缴费,而实际上小区的物业公司与幼儿园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两家单位,业主竟把对幼儿园 的不满作为不缴物业管理费的理由,又如,某业主以门牌号是甲路某某号、而小区大门却开在乙路上为由,拒邀物业管理费……像这样东扯西凑找理由不缴物业管理 费引起纠纷的情况还有很多,其本质是诚信意识太差,能拖就拖,能赖就赖。
怎样解决纠纷
一、签一份详尽的购房合同。物业管理纠纷多是因为买房时买卖双方对房屋售后各方关于物业管理的权利义 务没有界定清楚而造成的。比如,买房时不同的业主对物业管理的预期不一样,有的业主倾向高收费、高标准服务,有的倾向较低标准的代收费服务,而由于没有在 买房时说清楚,入住时某些业主认为物业管理与自己买房时的预期不一致,开发商和物业管理企业也很难协调这种矛盾。
查看更多资讯>>延伸阅读
欢迎投稿: 如果您对房地产行业有自己的见解,或您在买房、看房过程中有什么心得体会,又或您在贷款、收房、装修中有什么经验想和广大网友分享,欢迎您给我们投稿。稿件一经采用我们会有精美小礼物相赠,以表谢意。来稿请发至邮箱:pdshouse@163.com 另请在稿件中注明您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以方便我们和您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