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苑户型以舒适性为基本原则,最具人性化的设计理念。布局紧凑合理,避免空间浪费,生活阳台设计更具人性化,充分满足完美生活需求; ■全尺度66--120㎡户型,大小应有尽有。经济中小户型,小家也能大享受; ■超大空间,层高3米,比标准2.7米层高提升30公分,享受最佳立体空间,满屋更多鲜氧空气; ■最大面积利...
据平顶山日报讯(记者程颖)11月2日,记者从市房产管理部门获悉,移交我市安置的无房伤病残退役军人和军队退休干部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总体规划和社会化保障范围。 按照市政府、平顶山军分区出台的《关于做好伤病残退役军人和军队退休干部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无房伤病残退役军人和军队退休干部购买地方经济适用住房,其配偶应具有当地城镇户口或为军人,本人符合退役(退休...
豫建规园〔2008〕7号 各省辖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 制定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是党中央、国务院调整优化住房供应结构,保障中低收入城市居民的住房,稳定住房价格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省委省政府“...
昨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获悉,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要求和《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2007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将于12月份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专项工作报告。 依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各级人大常委会每年都应选择若干关系本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安排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确定听取...
平顶山市民族宗教局 文件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平民宗〔2012〕18号 关于转发豫宗〔2012〕2l号文件 认真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建筑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各县(市)房产管理局: 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建筑安全工作的...
平房〔2008〕71号 各县(市)房管局(处),市直各单位,各开发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所有权人合法权益,使我市的物业管理更加完善、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主席令第62号)、《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经研究决定,按照《平顶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实施细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住宅专项维修...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文件 平房〔2012〕124号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转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设系统 组织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房产管理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物业服务企业: 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设系统组织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豫建建〔2012〕44号)转发你们,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活动总结于2012年6月28日前报送...
根据《平顶山市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摇号的通知》规定并依据摇号结果,摇中家庭务于2010年12月31日(星期五)前到位于光明路与南环路交叉口南300米路东的河南居尚房地产有限公司办理购房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购房资格,并在一年内不得再次参与摇号。 请下列中号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及《资格证》速到市行政审批大厅三楼领取《准购证》并及时办理购房手续: 辛 让 刘战魁 王福安 孙贯敏 ...
昨日下午,市委副书记乔新国带领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走访慰问了樊留献、邱德同、王锁昌等3名副团职企业军转干部,给他们送去了慰问金和节日的问候。 生于1939年的樊留献,1956年12月入伍,1983年9月从河北雄县人民武装部副政委职位上转业,安置在市物资集团木材公司任党支部书记,已退...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文件 平房〔2011〕20号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房产管理局(处)、市房屋租赁管理所,各有关单位: 为及时掌握我市房地产市场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豫建房管〔2011〕10号)要求...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文件 平房〔2011〕6号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表彰2010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县(市)房管局(处)、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2010年度,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系统...
查看更多资讯>>延伸阅读
欢迎投稿: 如果您对房地产行业有自己的见解,或您在买房、看房过程中有什么心得体会,又或您在贷款、收房、装修中有什么经验想和广大网友分享,欢迎您给我们投稿。稿件一经采用我们会有精美小礼物相赠,以表谢意。来稿请发至邮箱:pdshouse@163.com 另请在稿件中注明您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以方便我们和您取得联系。咨询电话:0375-3656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