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巫鹏 实习生李洒洒)9日,记者从市房产管理中心了解到,我市40名物业管理从业人员通过了全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取得资格证书,成为我市首批物业管理师。据了解,今后物业管理合同中的关键性文件必须由物业管理师签字后才能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建办房函〔2012〕494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物业管理师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房地局(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高物业服务从业人员专业素质,我部决定自2012年下半年开始物业管理师注册工...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文件 平房〔2012〕209号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全面开展物业管理师注册和执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房管局、区建设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高我市物业服务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全面实施物业管理师职业准入制度,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号)和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物业管...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豫建房管〔2012〕17号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开展全省物业管理师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房管局(房管中心),省直管县房地产管理部门: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物业管理师注册工作的通知》(建办房函〔2012〕494号)要求,现将我省开展物业管理师注册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工作程序 (一)已取得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人员可从住房和城...
各有关物业服务单位,物业管理师考生: 2013年度考过的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正在办理,请考过的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一寸免冠正面照片一张,在2014年7月13日之前到市房产管理局人事科(716房间)办理。各物业单位、考生请相互转告,抓紧时间,以免耽误使用。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
各位考生: 2013年度考过的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开始领取,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到市房产管理局人事科(716房间)办理。联系电话:0375-2636010。 各物业单位、考生请相互转告,抓紧时间领取,以免耽误使用。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
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2014年第五批申请物业管理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 公 示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物业管理师注册工作的通知》(建办房函[2012]494号),经审核,付晓辉等1136人符合物业管理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4年9月18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
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师考生: 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考试合格人员,请于2015年4月30日前到市房产管理局716房间办理物业师资格证,届时本人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一寸免冠照片办理。请互相转告,以免耽误使用。 &nbs...
为做好2012年度平顶山市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详情请参看附件)。 二、网上报名(请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
物业管理有哪些主要内容? (1)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规划不肥破坏。 物业管理企业的首要任务之一,就是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规划不受破坏。按照规章制度,制止各种违章行为,禁止私搭乱建,督促指导业主和使用人执行城市规划法。 (2)房屋装修监督管理。 物业管理公司应加强对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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