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建住房〔2007〕69号 各省辖市房地产管理局、扩权县市房地产管理部门: 现将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的紧急通知》(建住房〔2007〕274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规范发展房地产经纪行业的重要意义 房地产经纪行业是房地产业的重要组成...
豫建规园〔2008〕7号 各省辖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 制定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是党中央、国务院调整优化住房供应结构,保障中低收入城市居民的住房,稳定住房价格的重...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文件 平政〔2010〕80号 平 顶 山 市 人 民 政 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平顶山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11月23日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文件 平政〔2010〕59号 平 顶 山 市 人 民 政 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房预售制度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文件 平政〔2010〕81号 平 顶 山 市 人 民 政 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平顶山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11月23日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一...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文件 平房〔2012〕124号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转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设系统 组织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房产管理局,局属...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文件 平顶山市财政局 平房〔2012〕89号 关于转发《河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 通 知 各县(市)房产管理局、财政局: 现将《河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豫建〔2012〕7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建设部、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第165号令)、《平顶山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昨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获悉,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要求和《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2007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将于12月份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专项工作报告。 依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各级人大常委会每年都应选择若干关系本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
2017年4月18日,建业集团与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政府湛南新区开发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平顶山市中信国安酒店盛大举行!平顶山市市长周斌、政府秘书长赵军、市土地局局长梁成斌、市规划局局长陈光明,湛河区区委书记冯建伟、区长张毅、常务副区长安保亮等领导...
以后,各政府部门不得使用行政手段干预工业用地的土地供应,全省范围内的工业用地项目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记者昨日获悉,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就加强土地调控,严格土地管理作出规定。 根据新出台的《河南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细则(试行)》,我省将严把土地供应“闸门”,禁止“零地价”招商。严禁用行政手段指定供地对象、供地位置和价格等。 如果以各种形式补贴、返还或变相减免土地出让金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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