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渐冷,新的供暖季即将来临。在新的供暖季里进行房屋交易的客户对于“供暖费该由谁来缴纳”的问题都十分关注。记者带着相关疑问走访了京城著名的房产经纪机构――“我爱我家”公司,请“我爱我家”的房产专家为广大消费者答疑解惑:
一、关于物业的供暖方式:
目前,市场上交易的房屋其供暖方式大多分为两种:集中供暖和分户供暖。(1)集中供暖方式:普通住宅的供暖价格为每采暖季24元/平方米,旅游饭店、使馆、出租公寓的供暖价格为每采暖季30元/平方米。另外小区内燃煤供应的民用供暖价格为每采暖季16-19元/平方米不等。
(2)分户供暖:根据设备和热源的不同,又分为锅炉供暖,地板辐射供暖,电热膜采暖等。其中,电热膜采暖采用电力采暖,按其电量缴纳电费;地板辐射供暖采用燃气炉采暖,按其用气量缴纳燃气费,一般价格在按北京市定制燃气费的标准收取费用;锅炉供暖采用燃油炉采暖,按其用量购买燃油。
二、租赁业务中的供暖费谁来缴纳
一般情况下,在出租民宅或公寓时,供暖等相关费用大多由出租方缴纳。因为大多数出租方在出租该房屋时已经将物业、供暖等费用平均折算到了每月的房租里,所以在大多数情况下承租方无须单独缴纳此项费用。
但是也有特殊情况。比如出租方的租金里并不包含物业、供暖等费用,那么供暖费将由承租方缴纳。但承租方缴纳的前提条件是租赁双方已经达成了关于“由谁支付供暖费用”的相关协议。
三、二手房买卖业务中的供暖费谁来缴纳
一般情况下,二手房买卖业务中,物业前期的供暖费用大多在双方过户完成后、物业交验办理之前已经由业主先行支付结算清楚了;新供暖季的供暖费用在物业交验办理之后一般都由购房人来进行支付(业主已经支付的除外)。
但也有特殊情况。如某些央产房,其原产权单位在出具《物业供暖结清证明》之前,会要求尚未办理过户及物业交验的房屋购买方,预先付清本年的供暖费,并且提前支付未来1-5年的物业费,然后才会出具物业供暖结清证明给卖方以进行过户手续的办理。
关于供暖费缴纳易产生的纠纷:许多小的中介公司不会在房屋过户后协助购房人与业主进行相关物业交验。于是购房人在交易完成后会发现前业主还欠有大笔的供暖费尚未结清,这时候供暖费由谁来缴纳就变成一起旷日持久的纠纷。建议购房者进行房屋交易时选择像“我爱我家”这样大型正规的经纪公司,因为他们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会进行正式的物业交验,并出具明细的物业交割清单,以降低客户的购房风险减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我爱我家”的房产专家提醒消费者,在房屋租赁、二手房买卖交易时,应当选择具有专业资质、规模较大的中介公司,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进行新供暖季供暖费的缴纳,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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