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25日从市房产管理中心获悉,平顶山市2014年度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申报评选于近日开始,今年拟申报市级、省级及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请于8月15日前将参加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验收的相关资料报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市房产管理中心。咨询电话2636015、2636099。
市房产管理中心物业和房屋安全管理科科长张建伟告诉记者,参评项目需符合城市规划建设要求,配套设施齐全,住宅小区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大厦、工业区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以上(大厦非住宅建筑面积占60%以上),入住率或使用率达50%以上。申报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要取得省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称号一年以上;申报省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要取得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称号一年以上。物业服务企业已建立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物业服务企业无重大责任事故。未发生经主管部门确认属实的有关物业服务收费、服务质量等方面的重大投诉。□记者巫鹏 实习生王钰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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