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在政府有关部门备案的价格低于实际成交的价格,将来买家如再出售该房屋时,买家可能就要面临承担高额个人所得税等税费的风险。
3、合同不成立的风险
如买卖双方为逃避税收在“阳合同”中约定了虚假成交价后,卖方又要求以真实成交价订立“阴合同”时,如买方不同意则导致“阴合同”未能订立的,即为“阴合同”不成立。那么,买方只能取回已支付的款项,而不能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和其他赔偿。
4、行政处罚和刑事追究的风险
“阴阳合同”中买方存在偷逃税费的行为,被税务部门查实后,可能将和卖方一样受到补缴税款、罚款等行政处罚。当数额达到标准的,则可能与卖方一同被追究刑事责任。
可见,“阴阳合同”或许能为二手房交易双方“省下”一些税费,但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利益或第三人合法权益,也无法保障自身的权益,极易导致合同纠纷,更随时面临着法律的处罚。只有买卖双方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共同维护市场秩序,才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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