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特殊规定: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3.税率:四级超率累进税率30%-60%。
4.计算方法: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
对不能按有关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确需适用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按其转让收入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普通住宅5%;其他6%。
4印花税
1.一般规定: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2.特殊规定: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3.税率:0 .5‰。
4.计算方法:应缴纳印花税=合同按所载金额×0 .5‰。
5城市维护建设税
1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随营业税同时缴纳。
2.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3.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7%。
6教育费附加
1 .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营业税税额为计费依据,随营业税同时缴纳。
2.费率:3%。
3.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3%。
7地方教育附加
1.地方教育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营业税税额为计费依据,随营业税同时缴纳。
2.费率:2%。
3.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2%。
B
受让方
1契税
1 .一般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缴纳契税。
2.特殊规定:从2010年10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我省明确:“家庭唯一住房是指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以家庭为单位,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在办理住房产权登记手续前,其名下均没有住房,即为唯一住房。对个人购买不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无论是属于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一律按3%税率征收契税”。
3.税率:1%、1.5%或3%。
4 .计算方法:申报交易价格或核定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2印花税
1 .一般规定: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2.特殊规定: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3.税率:0 .5‰。
4.计算方法:应缴纳印花税=合同按所载金额×0 .5‰。
以案说税
我市张三2005年以40万元购入150平方米的住房一套,装修费用8万元,于2014年5月以80万元卖给李四。经核实,张三的住房不符合普通住房判断的三个标准,不属于普通住房,且张三一家有两套住房。李四购入张三的住房,且李四属首次购房。经我市“房地产一体化税收管理系统”核价,该住房核价100万元。在交易过程中,双方应缴纳税费如下:
转让方:张三
1 .营业税:由于张三不符合“购入超过5年的普通住房”税收优惠政策,应按差额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应纳营业税= (100- 40)×5%= 3(万元)。
2 .营业税附加(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3×(5%+3%+2%)=0.3(万元)
3 .个人所得税:不符合居住满5年且家庭唯一的优惠政策,装修费用按规定只允许扣除4万元。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0-40-(3+0.3)-4]×20%=10.54(万元)
4 .土地增值税:符合“个人转让住房暂免征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暂免征土地增值税。
5 .印 花 税 :符 合“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印花税”税收优惠政策,暂免征印花税。
受让方:李四
1 .契税:由于李四虽首次购房但其购入的住房不属于普通住房,则应按3%缴纳契税。应缴纳契税= 100×3%= 3(万元)。
2 .印 花 税 :符 合“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印花税”税收优惠政策,暂免征印花税。
[特别提醒]
税收优惠政策适用一般原则
转让非住房(即商铺、办公楼、厂房等)不适用住房优惠政策。
获取更多、更详细的税费政策信息,欢迎您拨打123 6 6 - 2服务热线咨询,地税部门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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