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文件
平房〔2013〕37号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公布2012年度全市业主委员会考核结果的
通 报
各县(市)房管局、区建设局,各业主委员会:
为了进一步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完善业主自我管理模式,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切实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平顶山市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备案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统一组织各县(市)房管局、区建设局以及辖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对2012年末全市已备案的14个业主委员会进行了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平顶山市新华区华府小区业主委员会等13个业主委员会考核合格,平顶山市石龙区龙祥苑业主委员会考核不合格,责成石龙区注销其备案证明。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查看更多资讯>>延伸阅读
欢迎投稿: 如果您对房地产行业有自己的见解,或您在买房、看房过程中有什么心得体会,又或您在贷款、收房、装修中有什么经验想和广大网友分享,欢迎您给我们投稿。稿件一经采用我们会有精美小礼物相赠,以表谢意。来稿请发至邮箱:pdshouse@163.com 另请在稿件中注明您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以方便我们和您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