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新华区曙光街街道凌云社区九天城尚院业主委员会主任武丽霞和几名业主,来到位于光明路北段的平顶山银行,将2013年一季度的物业费存进了业主委员会的对公账户。
(记者王孟鹤)1月10日,新华区曙光街街道凌云社区九天城尚院业主委员会主任武丽霞和几名业主,来到位于光明路北段的平顶山银行,将2013年一季度的物业费存进了业主委员会的对公账户。
据了解,该小区的业主可以在平顶山银行任意一个网点将物业费交纳到业主委员会的对公账户上,这是我市第一个业主委员会开设对公账户。
“物业公司是我们业主请来的‘管家’,有了自己的账户,我们业主委员会就可以根据他们的服务质量拨付物业费。”武丽霞告诉记者,以前物业费都是直接交给了物业公司,有时会受到物业公司的制约。有了对公账户后,业委会就可以自己掌握物业费支付权力,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业主委员会的账户是经由中国人民银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核准颁发的。”市房产管理中心物业管理科科长张建伟告诉记者,业主委员会开设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需要提供业主委员会备案证明、业主委员会主任的身份证及印章和业主委员会的防伪印章等材料。
“业主委员会设立对公账户后,可以做到物业费支出使用更加公开透明,同时对物业公司提高服务质量方面,也有了一定的约束。”新华区住建局副局长常彬说。
据了解,以往的物业费或是直接交给物业公司,或是存在个人账户上。设立对公账户对基层民主建设、社区物业管理水平的提高有着积极作用。
市房产管理中心准备将开设对公账户这一举措在全市推广,将要求今后新成立的业主委员会都设立对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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