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房产管理中心获悉,由该中心物业管理科组织有关单位和行业专家起草的《平顶山市物业管理达标楼院标准及评分细则(征求意见稿)》正在向市民征求意见。市民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网站、信函和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市房产管理中心网站(www.pdsfdc.gov.cn)提供电子文档下载。
记者查阅发现,这一标准及评分细则按照基础管理服务、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公共秩序维护服务、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服务、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服务、消防安全防范等6大项79个小项进行了详细约定。
市房产管理中心物业管理科科长张建伟说,各界人士可在8月31日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意见:登录市房产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pdsfdc.gov.cn),通过网站首页中间的“交流互动中心”网友留言栏目;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市房产管理中心物业管理科,信封上注明“平顶山市物业管理达标楼院标准及评分细则征求意见”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pdswyglk@163.com。□记者 巫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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