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巫鹏)截至昨天下午5时,仍有400余户符合条件的家庭没有领取蓝欣家园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市住房办有关人士提醒,市住房办决定下周一延长一天发放时间,请符合条件的市民及时到市行政审批中心一楼大厅设立的3个窗口领取。
昨天上午8时许,记者在市行政审批中心门口看到了数百名等待领取《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的市民。9时,发放工作正式开始,市民按照自己的证号前往相应的窗口领取,秩序井然。
昨天下午5时,针对两天来资格证发放中出现的情况,市住房办有关人士特别提醒市民,属配偶代领的,须携带本人及申请人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号相同的户口簿(夫妇双方身份证地址一致的,不需提供其他证件);属家庭其他成员带领的,须携带本人及申请人身份证及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除上述情况外,其他人不得代领。已持有2009年、2010年《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的申请家庭不再换发新证。
市住房办决定,下周一专门在市行政审批中心一楼大厅设立3个窗口,为尚未领取《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的市民办理领取业务,截止时间为下周一下午5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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