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房产管理中心获悉,5月1日起,买二手房的市民需要申请按揭贷款的,不必等新房产证办下来后再办理贷款手续,可持存量房(二手房)结算资金(首付款)监管凭证等资料到银行申请贷款。买卖双方办理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手续,交易保证机构不收取任何费用。
4月17日,记者从市房产管理中心获悉,5月1日起,买二手房的市民需要申请按揭贷款的,不必等新房产证办下来后再办理贷款手续,可持存量房(二手房)结算资金(首付款)监管凭证等资料到银行申请贷款。买卖双方办理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手续,交易保证机构不收取任何费用。
按照以前的交易模式,如果买方需按揭贷款,只有办理完产权过户后,用新的房产证办理抵押登记,银行才放款。若银行贷款审批或发放贷款环节出现问题,卖方极有可能出现“钱房两空”的局面。
与以前的二手房交易相比,新实行的存量房网上交易结算资金监管通过交易保证机构、银行专用存款账户进行交易结算资金监管,目的是确保买卖双方房屋权属和资金的安全。买方贷款时,需先将首付存入交易保证机构的监管账户再申请贷款,贷款银行审批通过后将贷款资金划入监管账户,交易资金全额到达监管账户后,房屋才进行产权过户。此举同时确保了买方能拿到新房产证、卖方能拿到全额交易资金、银行可以拿到房屋他项权证。
市住房置业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受市房产管理部门委托,是我市唯一一家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的交易保证机构。目前,交易资金监管只针对交易房款,不含办理房屋过户等涉及的各项税费。
需要进行二手房交易的市民,5月1日起可携带买卖双方申请人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合同文本、监管协议文本等要件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房管部门窗口办理。非交易形式的行为(如:拍卖所得的房屋;法院判决、仲裁;继承、赠予所得房屋)和交易双方为亲属的交易行为可以选择非监管。亲属包括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配偶。亲属同户籍提供户籍证明;非同户籍的,需户籍所在地的行政、司法或公证机关出具亲属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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