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抵押权属登记费 物价局喊停6年 银行咋还敢转嫁》见报后,记者接到多位市民咨询,目前在二手房贷款中普遍存在的评估费应该由谁买单?省物价局表示,该项费用执行“谁委托,谁付费”,而昆明的评估公司则透露,在几年前这个费用是银行委托,购房者买单,而最近已经悄然转变为银行要求贷款申请人提供评估报告,委托人变成了消费者,但银行却一直在这条利益链上。
购房者:申请二手房贷款咋还收评估费
市民杨女士此前在滇池路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在申请贷款的时候,某国有商业银行广福路支行的工作人员要求她支付了一笔上千元的评估费,“这笔钱直接由银行代收了,我连评估报告都没看见过,根本不知道到底有没有评估,更不知道银行找哪个公司做评估。”对这件事留心后,她发现最近银行的做法又变了,“这次我准备卖掉这套房子,银行就让买房人去找评估公司,而且还是指定的评估公司,其他的都不行,费用依然由申请人承担,为评估价的3‰。”
张女士也有相同的困扰,她告诉记者自己当时贷款交纳了906元的评估费,目前还保留着当时的收据。“我觉得大部分人都像我一样不清楚这些费用该谁出的,但是毕竟是千把块钱。”
银行:消费者自行选择入围评估公司
记者也走访了昆明的多家银行,这些银行都表示,目前二手房贷款必须要有评估报告,银行会根据评估金额确定贷款额,但评估公司只能在银行入围的几家中选择,其他评估公司的评估报告无效。
某股份制银行负责个贷业务的杨先生表示,现在银行不会代收评估费,“评估公司的话只要找我们银行入围的公司就可以了。”
评估公司:评估费银行分一杯羹是潜规则
记者咨询了多家评估公司,这些评估公司的负责人都表示:一般情况评估费用都是由消费者出。安瑞评估公司的工作人员明确地告诉记者,“这个肯定是你自己出嘛,银行怎么可能帮你出。”诚跃房地产评估公司的孙先生也对记者透露,“我不敢说全部,但是基本90%以上的银行都是让你自己出的,可能有的商业银行会代收,但是大多数都是让你自己付的。”
“现在的评估费是3‰,可以浮动。”在昆明一家评估公司供职了多年的刘雨(化名)透露了实情,“以前评估费是由银行代收,刚开始只有少数银行要求评估,后来大部分银行都要求二手房贷款要评估了,以前在银行代收评估费的时候,有一半甚至是大头都被银行拿走了。”她表示,之后物价部门明确了评估费“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因此现在银行都是让客户到指定的评估公司申请评估,并自行承担评估费,“这样就规避了银行委托,购房者付费的违规行为,但即使这样,每个银行也都有自己指定的评估公司,我们收到的评估费照样要分成给银行,这几乎是行业潜规则了。”
物价局:“谁委托,谁付费”
随后,记者向云南省物价局求证,工作人员表示,评估费的收取确实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人承担。评估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律师观点
消费者只能选择,贷款还是不贷款
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宏雷表示,评估费的收取由谁承担是根据市场惯例。“我不能说这个费用具体应该由谁出,这是一个市场强弱地位的结果,只能根据市场惯例来收取。”张律师还表示,消费者只能选择贷款或者不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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