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平顶山房产网 登录 注册
资讯 本地 国内 专题 政策 | 新房 楼盘 优惠打折 看房日记 | 二手房 出售 出租 | 家居 动态 建材 装修 风水 | 互动 Q群交流 话题PK 律师解答 有奖征稿 | 团购

认购书签订后的定金处理

2012-03-14  平顶山房产网[www.pdshouse.com]  来源:平顶山房产网  编辑:闲看云舒  字体:T | T

1.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属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属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2.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3.如果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

4.如果一方在正式签约时对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违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上一篇: 购房时如何签订认购书?包括哪些内容?    下一篇: 购房合同范本

您可能会对以下资讯感兴趣

更多相关资讯>>
返回首页、 通过地图找房、更多资讯尽在房产资讯, 楼盘资料在新房, 买房租房在二手房

查看更多资讯>>延伸阅读

关于买房落户的问题 你再不了解清楚就吃亏了!
延期交房的时候 我们应该如何应对?
房产证更名须知:房产证婚前加名还是婚后加名?
小心酿大错!房产证上加子女名字的弊端!
交房多久才能拿到房产证?能再卖掉吗?
置业指南:新手买房需了解这些
河南省平顶山市2012年经济适用房申请什么时候开始
宝丰县经济适用房
平顶山杨东国际电话
平顶山市有哪些好的小区
宝丰大驰首俯
防水材料质量
帝家。英郡
平顶山新景3期
做房子青龙和白虎盖怎么做

欢迎投稿: 如果您对房地产行业有自己的见解,或您在买房、看房过程中有什么心得体会,又或您在贷款、收房、装修中有什么经验想和广大网友分享,欢迎您给我们投稿。稿件一经采用我们会有精美小礼物相赠,以表谢意。来稿请发至邮箱:pdshouse@163.com 另请在稿件中注明您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以方便我们和您取得联系。

更多»一周资讯排行

更多»视频看房

更多»新盘推荐

更多»热点专题

更多»娱乐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