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文件 平政〔2010〕59号 平 顶 山 市 人 民 政 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房预售制度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文件 平房〔2012〕71号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的 通 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平顶山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平政〔2011〕46号)的规定,进一...
豫建住房〔2007〕69号 各省辖市房地产管理局、扩权县市房地产管理部门: 现将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的紧急通知》(建住房〔2007〕274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
5月7日,记者从市房产管理中心获悉,为了保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到位,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房产管理部门出台了《平顶山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此前,市政府出台的《平顶山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明确了...
记者昨天从市房产管理中心获悉,自去年7月我市开始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以来,截至目前房管部门共监管房屋9764套。市房产管理中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公室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达到预售条件的商品房应当将预售款项缴到指定的监管账号,实施监管...
查看更多资讯>>延伸阅读
欢迎投稿: 如果您对房地产行业有自己的见解,或您在买房、看房过程中有什么心得体会,又或您在贷款、收房、装修中有什么经验想和广大网友分享,欢迎您给我们投稿。稿件一经采用我们会有精美小礼物相赠,以表谢意。来稿请发至邮箱:pdshouse@163.com 另请在稿件中注明您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以方便我们和您取得联系。咨询电话:0375-3656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