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记者从市房产管理中心获悉,自8月1日起,我市新设立的物业服务企业,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并设一年的暂定期,即暂定三级资质。在暂定期内,如果企业未能承接到物业管理项目,则其资质失效;如果企业承接到物业管理项目,可以在暂定期一年届满前一个月申请核定三级资质。 目前我市共有物业服务企业187家。为了严格物业管理市场...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豫建资质〔2012〕67号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公布2012年第6批物业服务 二级资质企业名单的通知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鹤壁市房产管理局、濮阳市房产管理中心、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建设部《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号),我厅对2012第6批申报二级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进...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豫建资质〔2014〕192号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公布2014年第8批物业服务二级资质企业名单的 通 知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洛阳市房产管理局、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濮阳市房产管理中心、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鹤壁市房产管理中心、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垣县房产管理局: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原建设部《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号),我厅对2014第8批申报二级资质...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文件 平房〔2012〕133号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公布2012年第三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名单的 通 知 各县(市)房管局、区建设局,各物业服务企业,各业主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号)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县...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文件 平房〔2015〕38号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公布2015年第二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名单的 通 知 各县(市)房管局、区建设局,各物业服务企业,各业主委员会,有关单位: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号)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区(县、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我局复核、公示、审批,核准河南美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3家物业...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文件 平房〔2014〕311 号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公布2014年第七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名单的 通 知 各县(市)房管局、区建设局,各物业服务企业,各业主委员会,有关单位: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号)的...
据平顶山日报讯,记者5月17日从市房产管理中心获悉,2011年度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动态考核已结束,77家企业合格,26家企业被责令限期整改,7家企业被降低资质,2家企业被注销资质证书。 据该中心物业科负责人介绍,在往年的年度考核中,很少有物业企业被降低资质或注销资质证书。此次考核与往年最大的不同在于,业主日常...
本报讯 (记者程颖 实习生张文泰)昨日,记者从市房产管理中心获悉,《平顶山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开始征集意见。 《标准》将物业服务标准分5级,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对每个级别的具体服务内容进行了详细界定。特别是对物业服务公司的服务频次、深度、结果等进行细化、定量。例如,物业服务一级标准要求“...
近日,从市房产管理中心获悉,为推进物业服务的精细化、标准化、专业化,房产管理部门会同市发改委出台了《平顶山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今后,业主和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可根据具体服务事项选定相应的物业服务标准。 《标准》首次把我市住宅物业服务细分为日常物业服务、物业共用部分、专项服务、特约服务、突发公共事件应对等多项内容。物业服务标准分为五级,其中一级为最高标准,对物业公司相应的服...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关于拟申报晋升二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公示 平房公示〔2011〕8号 依据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住建部的规定,经企业申报、市房管部门初审,拟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报中平能化集团阳光物业有限公司、河南祥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平顶山市蓝天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3家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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