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记者从市房产管理中心获悉,为了保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到位,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房产管理部门出台了《平顶山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此前,市政府出台的《平顶山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记者昨天从市房产管理中心获悉,自去年7月我市开始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以来,截至目前房管部门共监管房屋9764套。市房产管理中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公室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达到预售条件的商品房应当将...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文件 平房〔2012〕71号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的 通 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平顶山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平政〔2011〕46号)的规定,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我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平顶山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
按照河南省发改委的统一安排,从10月10日起,平顶山市物价检查所在平顶山市范围内开展商品房销售专项检查。对商品房经营中存在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罚50万元;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行为的,每套房最高可处罚5000元。 此次商品房销售专项检查由省价格检查局统一组织,按照国家发改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文件 平政〔2010〕59号 平 顶 山 市 人 民 政 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房预售制度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
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即日起,想买房的市民可先登录市房产管理局网站(http://www.pdsfdc.gov.cn),查询2009年以来手续齐全、尚未出售的楼盘户型、附近交通和教育资源、最高限价等信息。 按照市政府最新出台的《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监...
二套房贷首付仍不得低于40% 国办通知同时要求房企须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 昨天(1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明确,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此外,已取得预售许可的...
记者昨天从省招办了解到,我省高考阅卷工作已经结束,最后阶段的客、主观卷复查及分数合成预计将在本周末完成,考生在6月26日就可查到成绩。 今年我省高考试卷达到了前所未有的344万多份,为了准时、高效完成评卷,我省首次在语文和理科综合实行了网上评卷。目前评卷已经完成,考生可以在...
2016年平顶山市房地产开发楼盘办理预售证情况
2016年平顶山市房地产开发楼盘办理预售证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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