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7点多,杭州北落马营的老王,被一阵敲门声惊醒。当身穿睡衣的老王打开门,看到门外站着的是执行局的潘法官和赵先生时,脸就拉下来了。
潘法官问,祝女士在不在。老王把脸撇过去,“不在,我们只是普通的租赁关系,怎么会知道她在哪里?”潘法官问,那祝女士总是住在这里的吧。老王咕哝着。
赵先生和祝女士、老王,以及潘法官,是为了一套房子才认识的。这套北落马营小区67平方米的房子,是赵先生去年买的,今年初拿到了房产证。然而从买房至今一年多了,赵先生从没住进去过一天。正是祝女士把房子卖给了赵先生。卖了房的祝女士,始终没有搬走。奇葩的是,这房子是老王在2010年卖给祝女士的。如今,老王和祝女士一直住在这房子里。还有他们的孩子、老人,尽管他们只承认是朋友关系。
昨晚,老王更是出示了一张,他和祝女士的租赁合同,租期长达20年。“买卖不破租赁的,你可以去查一下有关法律!”
可是老王所说的这份合同,祝女士后来承认,其实是在她和赵先生签卖房协议后赶签的。
好事将近就差一套婚房了
签订合同后他首付了110万元
30多岁的赵先生,去年年初急着买房。因为谈了个女朋友,好事将近,就差一套婚房了。
赵先生看来看去,在北落马营看中一套房子。房东就是祝女士。看房的时候,房子里就住着四口人,一老一小,加上祝女士还有一名中年男子。
“他们是我的朋友,租给他们住的。”祝女士这样说。
赵先生没想太多。双方很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房子总价145万元。
赵先生付掉了首付110万元,但是祝女士迟迟不肯去过户。
“剩下的钱什么时候给我,我就去过户。”祝女士答复。但赵先生犹豫了,万一钱全给了,对方还不去过户怎么办?
官司打了两次都胜诉
但对方就是不肯搬走
几次三番交涉,无果。赵先生告了祝女士。官司一审赵先生胜诉,祝女士不服上诉,二审赵先生再次胜诉。
法院判决是下来了,祝女士却视若无睹。今年6月,赵先生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总算办好了房产三证,但是,祝女士就是不搬走。
上城区法院执行法官潘法官说,祝女士没有别的房子,不能生硬地赶她到马路上去。而且,强制执行只针对祝女士一人,对于房子里其他3人,也没有效力。
“法院建议我,对房子里其他3人提起要求腾空房子的诉讼。”已经打过2场官司,也交涉过报警过,此时的赵先生已经相当疲惫,由于婚房迟迟不能到位,婚事也吹了。每次到小区,只能这么抬头看一看房子,赵先生崩溃了。
住在房子里的那个男人
和祝女士之间到底什么关系
执法人员没有放弃。慢慢发现了新的情况。祝女士一直声称,住在这套房子中的另外3人,是她的朋友兼租客,但似乎并没那么简单。
3人中,有老王,一个6岁的女孩,还有一个老人。
执法人员一调查震惊了:老王还是这房子的前房东。2010年,他就以90多万元的总价,把房子卖给了祝女士。但他竟然一直就住在这房子里。
“还能为什么?她欠我的尾款没清呗!”老王说,祝女士欠老王的尾款43万元没还,尾款没清,他当然不能搬走。
老王更是出示了一张租赁合同,显示祝女士将这笔43万元欠款,抵成了老王20年的房屋租金。“买卖不破租赁的,你可以去查一下有关法律!”老王中气十足。
潘法官分析,如果按老王的说法,祝女士与老王的关系,就和赵先生与祝女士的关系相似。但老王赖着不走,祝女士却能和他住在一起3年多相安无事,这可能吗?
果然不是普通租客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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