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二手房成交后,按理说原房主的户口要迁走,现房主的户口也要迁入,可是家住红梅东村的王玲却为迁户口的事在犯愁,房子已经买了五六年了,原房主的户口却还留在她家房子的名下。
“我不能承受的就是我花了钱,买了房子,却存在两个户主。”外地来常的王玲,08年的时候通过中介在红梅东村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原户主杨震宇口头答应将户口迁走。
房产证办下来之后,王玲一家顺利的将一家三口的户口迁到了居住地,也就没在意杨震宇迁户口的事情,直到今年的5月份,杨震宇去居委会办低保,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发现了其中的问题,“居委会当时也很惊讶,说这个房子已经卖掉了,怎么可能又来了一个户主。”
经过一番联系,记者见到了杨震宇,打开他的户口簿,看到住址一栏写的果真是王玲家现在的住址。那么明明卖了房子,杨震宇为什么没把户口迁走呢?
杨震宇说这是以前的事情,“不是我的事情,就是他们的事情了,我不在家的话,我就搞不清楚,对吧?”这样含糊其词的理由难以令人信服。倒是王玲在与杨震宇的前妻张文娟的交接过程中得知了背后的原因,“她(杨震宇的前妻)说跟这个男的离婚了,不可能把这个男的户口带过去。”
杨震宇说在房子卖了没几天,他和妻子就离婚了。“那时候他们也没有说什么离婚不离婚,户口留不留在这里”,王玲说,得知真相之后,她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要求杨震宇立即将户口迁走。杨震宇说自己没有地方迁户口,“我现在一个人,是低保户。”
原来,离婚后杨震宇一直没有工作,妻子又不肯接收,杨震宇只能申请了一个廉租房居住,而根据规定,户口是不能迁到廉租房所在地的。红梅派出所户籍民警万海芳说按理来说,杨震宇是要把户口迁走的,但也有特殊情况,“比如说我房子卖掉了,现在没地方住,现在我们都是网上迁户口,那他这里就先留在里面。还有的人他是说我现在住的廉租房,户口不能迁入,那也没办法。”
户籍民警表示,杨震宇离婚后,妻子有权不接收他的户口。就目前情况而言,杨震宇要想把户口迁出去,只能迁到自己的父母或者兄弟姐妹的名下。但是杨震宇的父母都已经过世了,“弟姐妹有,我不能迁到兄弟姐妹,我姐姐也不能接收我。”
杨震宇说他也希望把户口尽快迁走,但是现在真的是没有办法。眼看户口迁不走,王玲很担心,“如果我这里要是拆迁或是发生其他情况,怎么办,今后的问题太多了。”户籍民警说其实也不用太担心,“她现在有她的房产证、户口本,他们不在一个户口本上。”
业内人士介绍,个人住房拆迁只和产权所有人有关系,其他人即使户口挂着,也不会因此而得利。因此王玲也无须多虑。
在此,我们也建议大家在购买二手房时,还是要在房屋买卖合同里特别约定户口迁移这一项内容,或者签订一份补充协议,以避免类似的户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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