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装潢是为更好地享受,但装潢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却让人防不胜防。负责调解此类纠纷的消保委专业人士提醒业主,提高维权意识。以下是装潢商常用的五种侵权手段,业主须加提防。
案例1:不守合同擅自行事
叶先生夫妇向区消保委投诉,反映装潢公司不按合同约定的规格、品牌、型号购买材料,要求终止合同。
区消保委认为,合同约定的具体内容是双方合意的表示,装潢公司擅自购买材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装潢项目如发生变化,双方应协商,最好立下字据,以防事后产生纠纷。
案例2:多算面积提高费用
温先生家阳台和进门过道各只有2平方米左右,但装潢工程明细单里却都写了22平方米,而且在计算墙体面积时把窗户面积也算了进去。无疑,增加了装潢费用。
消保委提醒,重复计算装潢面积的情况时有发生,消费者要学会仔细查看施工明细清单的本领。
案例3:定点购物价高质次
翁先生同意装潢商从他的定点供货商处购买材料,但货到时却发现数量、质量都未达到要求。
消保委人士提示,选材时,消费者应把好质量关,不要盲目相信装潢公司的定点供货商,以免买到质次产品。
案例4:不按约定偷懒施工
赵先生在装潢时,约定墙壁铲掉后再粉刷,但施工队没有照做,赵先生非常不满意,提出赔偿。
针对施工者偷工减料,降低质量,引发延期交房等一系列问题,消保委建议对装潢质量应时常监督。
案例5:毁坏物品拒不担责
朱先生向消保委投诉,反映装修已过期两个月还未完成,且出现多处质量问题。新买的1万多元冰箱未用先缺角、新装的马桶被人如厕后不冲洗,让朱先生夫妇烦恼不已。
对朱先生反映的问题,装潢公司百般否认。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区消保委支持消费者提起诉讼。
维权要诀
由于装潢投诉很容易陷入一场费时费力的纠纷之中,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一、签订装潢合同时,对于承包方式、分期付款、工期等事项都要予以明确;二、装潢过程中如出现返工、工期顺延、变更工程项目,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三、消费者应不定期到现场查验,还可聘请装潢监理;四、一旦发现装潢质量问题要及时沟通,必要时可采用拍照等手段留存证据;五、装修时贵重物品不要放入施工现场,若确要放最好签订一个相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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