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时说好送家具家电,交付时却兑现不了,这让不少购房者心情不爽,为争一口气甚至还要打官司。
维权案例 房主搬走家具家电
5月初,已经退休的李阿姨通过某中介公司,购置了一套精装修的二手房,装修标准和家具家电都让她满意。考虑到儿子要结婚,于是讨价还价后李阿姨现金支付,签订了买卖合同,并且卖方也承诺,家具家电全部送给李阿姨。
大部分款项支付后,李阿姨去收房,发现家具家电竟然“不翼而飞”了。李阿姨找到卖方和中介公司问明原因,谁料卖方表示当初只是口头承诺送家具家电,况且房子价格卖得很便宜,再送就吃亏了。李阿姨执意要维权到底。
律师建议 证据保留方能维权
针对李阿姨的状况,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朱律师表示,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仅说明赠送家具家电,但没有说明家具家电的品牌、数量、价值、型号等详细信息,李阿姨又不能证明口头约定的证据存在,则她的权益将无法受到法律保护。
如果李阿姨能够提供房主口头赠送的录音证据、签合同时房内的照片等,可在一定程度上证明房主违反了合同约定。但想完全保证利益,仍存在较大的困难,如家具家电新旧程度、实际价值存在争议。
业内说法 提前约定避免纷争
业内人士冯先生表示二手房买卖,卖方若赠送家具家电,则双方必须对家具家电明确约定。新旧程度、数量、品牌等,同时拍照留下证据,作为补充条款。二手房买卖中赠送家具家电是有偿的,价值在购房款或装修补偿款中体现。
家具家电能否正常运行也要标明、维修费谁出要写出来。冯先生表示,买主看房时,应检查家具家电是否正常,随房赠送的物品是否现状交付,若无特别约定,维修费由下家承担。因此交房前,买卖双方应当将附送的家具家电验收一遍,小到数量大到品牌。
据了解,李阿姨签购房合同时,她的女儿将双方谈话的具体内容进行了录音,房主自知理亏扣除了拆除的家具家电的钱,中介因工作失误,也支付了李阿姨部分损失,事情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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