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满5年”是不少二手房的一大卖点,省下5.6%的营业税,听起来非常诱人。有的业主急售,房子未满5年就拿出来放售,与买家商量可以等“证满5年”再递件。殊不知,在或长或短的等待期里,其实可以发生很多事情。
记者身边恰有两个这样的案例:一个是“轻量级”麻烦,买家觉得按揭费交贵了,觉得非常不爽,且业主递件时间难约;一个是“重量级”麻烦,买家提前成交还需要帮业主还贷,结果因为逾期两次而被业主告上法庭。
对此,地产人士认为,有业主见物业“证满5年”,放盘价比其他证不满5年的二手房要高,无形中已把税费差拉平,等不等“证满5年”也一样;楼价时时变动,一年半载后才递件的“远期”交易对买卖双方构成不同风险,哪家得便宜另外一家就受损,且本身信任基础就不牢靠,建议买卖双方如非必要,还是应该网签后及早办理递件过户为妥。
“轻量级”麻烦
疑被按揭人员收贵按揭费
去年12月,徐先生看中一套二手房,这个房源在今年4月达到“证满5年”,于是双方在中介的促成下交易,当时一次性支付10万元定金,约定“证满5年”即递件。徐先生找的按揭银行是一家中小商业银行,按揭公司也是银行推荐的,他贷款不到100万元,按揭费用6000元全包,算下来按揭费不到千分之六,当时徐先生还以为自己捡了个便宜。
今年4月,终于等到了“证满5年”的时间,麻烦事却接踵而来。一是递件过户采取的是过户与入押同时办理,按揭公司人员居然不愿意到场协助递件,他称这是银行的事情。接着,这位按揭人员又要求递件当天就把所有的按揭费用打给他。另一件麻烦事则与业主有关。本来他们商定“证满5年”的第二天就递件,不料业主说要出差,需临时改时间。
按揭费最高上限应
不超过贷款额1.2%
记者点评:徐先生最大的抱怨疑似是被按揭人员收贵按揭费。
对于提前签约、延迟递件的“远期交易”来说,买家在匆忙签约后有充足的时间去搜集资料,对收贵按揭费的小小不满经过几个月的发酵,往往会变成怨恨。
根据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按揭分会与会员制定的按揭费最高上限,有关收费不得超过贷款额的1.2%,徐先生支付的按揭费其实是位于市场中游水平,当然按揭市场竞争大,不排除有行家开出更低的收费。
“重量级”麻烦
帮业主还贷逾期或需付违约金
相比徐先生“轻量级”的麻烦,钟先生买的二手房惹下的麻烦更大。他去年在广州买了一套二手房,与当时的市价相比便宜了好几万元。按照中介的说法就是卖方是外地人(浙江人),不清楚这边的行情。
这套二手房的“证龄”将在今年6月满5年。当时钟先生与太太商量,既然过半年就“证满5年”,那就等满了5年再过户,这样能省下5.6%的营业税。根据当时签订的合同,由于业主还在供楼,银行贷款人也是卖方的名义,由买家来偿还贷款。业主和买家就房子的交易做了公证,其中有一条:“买方必须按规定时间返还银行贷款,不得逾期,如果因买方逾期,将赔偿房款的20%给卖方作为经济补偿。”
钟先生帮业主还了几个月贷款,前几天终于发生问题了。银行扣款是在每月初的4日,即是说钟先生必须在每月4日前把房贷存进银行。但是这段时间钟先生很忙,把这件事情给忘了。4月8日晚上他们收到卖方的电话,业主在电话里非常生气,说:“这已经不是第一次逾期了,前几个月还有一次,逾期了1天。”原业主声言:“这两次逾期严重影响了我的信用记录,已经在银行有备案了。以后若是借大笔贷款的话,银行审核就有可能会因为这一条而卡住不批。你们既然已经违反了合约,我要去法院起诉你们。”
二手房业主欲违约
多因楼价变动导致
记者点评:钟先生的个案的确让人觉得无语,因为当时是笋价成交,按照合同约定要帮业主还贷,且在公证书上已经“白纸黑字”注明:“预期还款,要赔偿房款的20%”。
对于这种签约与递件相差半年的“远期”交易,楼价变动是造成任意一方违约或毁约的主因,在楼价频繁变动期,业主不惜赔偿楼价10%或者20%来悔约,因为楼价涨幅已可填平悔约的成本。钟先生眼看着还有一两个月才到“证满5年”的时间,应该尽快与业主协商解决事情,以免在冲线前“挞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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