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房产中介购买一套二手房,却要先支付5000元的“诚意金”……这是白领小孙最近在购房时的一个遭遇。按理,购房是买卖双方的一种平等自愿的买卖行为,讲究的是一手交钱一手交房。而中介如此做法究竟是为何?到底购买二手房时诚意金该不该交?如果交了,如何才能保障购房者的权益?为此,记者昨日采访了业内及法律界人士。
市场现状:欲购房须交诚意金
小孙来自外地,在广州工作。由于准备结婚,他打算在广州购买一套房子,可因工作繁忙,他决定通过中介公司购房,“省心又省事!”
上周,小孙通过一中介公司看中了一套二手房,可放出的价格却高出了自己的心理价位,且业主态度坚决。中介一相关工作人员对小孙说,他会与业主进行沟通,但为便于谈判,以及体现小孙的买房诚意,需先支付5000元的诚意金。
“房价还没有谈好,就要先付钱?”小孙有些犹豫,虽然中介也许诺不成交会把诚意金如数退回,但5000元毕竟不是一个小数目,万一中介收了钱却不办事,那该如何是好?
小孙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蔡先生此前通过中介看上了一套二手房,近地铁口、户型好,朝向好,而且价格还略低于市场价。中介看出蔡先生喜欢,便要求其交1万元诚意金,中介人员告诉蔡先生,现在好多人都很喜欢这套房,交了诚意金之后,会帮他留着这套房,并且约业主谈价钱,总价能再往下压一些。蔡先生心动了,就交了1万元的诚意金。
“前几次都是晚上看的,我想在白天再看一次房,结果发现周边特别吵。”蔡先生说,他决定放弃该房,并要回诚意金。“然而中介却说,反正你要买房,诚意金先放这里,你再看看别的房子,肯定有你喜欢的。”蔡先生称,随后两个月其在此中介的介绍下不停地看房,但没看中一套,不过房价倒是又涨了一截。这让蔡先生决定要回诚意金,但坚持了多次无果,最后扬言要将中介告上法庭,这才拿回诚意金。
业内人士建议:对诚意金说NO
位于洛溪新城一地产中介负责人说,诚意金一直是二手房交易的霸王条款,但近年来广州的情况大有好转。政府对楼市调控继续从紧,投资客减少,市场放盘量比限购之前也大大缩减。目前放盘的业主,大部分是想卖掉旧房子换新房,或卖小房换大房的人,所以往往是房源出一套卖一套;而购房者方面,受限购限贷影响,买房也相对谨慎和理性,不轻易出手,更不会盲目交付任何费用。对于市场上遍地开花的中介而言,行业竞争惨烈,往往一个楼盘的附近会开上五六家不同中介公司的门店,除了不同中介公司的竞争,还有来自同一公司内部员工的竞争,惨烈现状可想而知。
市民在买二手房时,完全可以拒交所谓的诚意金。首先,法律上并没有购房需交诚意金这一条款;再次,业主往往在多家中介公司同时放盘,购房者不在这家中介公司买房,可以选择别家,销售人员为了抢客源,是不会轻易让客人走的,会为此作出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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