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注意卖房者是否为房屋的真正产权人,是否拥有完全、合法的处分权。该房屋产权权属是否清楚,房主是否与他人产生有关该套房屋的纠纷。
如果买的二手房已经装修或者正在装修的,验收时,买家必须亲自查验电表有否移动、改装、线路走向是否正常等,其中比较容易被忽视的是下水道堵塞和墙面渗水等问题。
其他提醒
在我们之前的报道中,卖家的户口没有及时迁出,是发生纠纷最多的因素之一,也是最易危及到买家利益的一种纠纷。因此,买家在房屋交接前可到相关部门查阅卖家的户口是否已经迁出,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中介公司王经理说,“比较容易产生纠纷还有税费方式,比如如果房屋之前是以赠予方式过户到名下的房产,卖出去的时候会有20%的税,如果不弄清楚,就很容易产生问题。”
中介:自己没有任何责任
买房的中介,就在这个小区的斜对门,给李先生办理手续的女子坐在最外面,她说自己对这套房子拖欠了1万多物管费的事,并不太知情。
与李先生签订二手房买卖协议的丙方代表王经理正好也在门市,他说在签合同时,自己对这套房有物管费拖欠是知情的,但具体是多少则不知道,“很多二手房在买卖的时候,都有或多或少的物管费问题,但是90%以上的业主都会自己去了清楚,偶尔我们也会碰到拖欠两三千的,但是1万多的还是第一次见。”
记者看到这份二手房买卖协议,其中一条约定:甲方须在收齐尾款即负责该物业交予乙方使用。在交接之前,甲方须付清一切与该物业有关的杂费。其中就包括管理费。
王经理认为在这一宗交易过程中,中介没有任何的责任。
一万多物管费到底怎么办?
买家先垫付等卖家补交
昨天,李先生拿出一张粉色的收据,金额是12128.62元,(为什么少交了1000多元,李先生并没解释。)他说跟物管一位经理口头约定,等陈先生补交了物管费后,再退还给自己,这也是他可以进场装修的原因。
物管叶经理解释了一下这件事的来龙去脉,与李先生所说基本一致,“这套房子法院判给陈先生,陈先生再转卖,这些过程我们都不清楚,第一任业主我们也多次联系他,但是已经联系不上,为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我们一直没起诉原业主。”
拖欠的物管费卖家应承担
昨天下午,记者给陈先生打了电话,他说自己也很冤,他拿到这个房子不过半年,愿意承担这半年的物管费,但是之前的物管费不该承担。陈先生说要么李先生直接走法律途径,要么就私了,法院跟物管衔接,把费用减半,6000多元,大家各摊一点就算了。”
律师肖杰说按照合同的约定,这笔物业管理费应该由卖方承担,如果买方已经支付了,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找卖方追偿,同时可以要求中介出面协调。“至于中介方面,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中介对卖方有监督的义务,那么中介就没有责任,但是如果这件事情要走到法律的途径,李先生在起诉前业主的同时,可以让中介以第三人的身份加入诉讼,李先生可以向法院申请,由于中介没有告知可能拖欠物管费,因此没有留部分尾款而造成的损失。”
“这笔物管费用在这个买卖合同中,应该由卖家承担,至于卖家与之前业主的物管费纠纷,应该由他们自己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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