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2012年第四批拟核准及变更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
公 示
平房公示〔2012〕11号
依据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住建部的规定,经企业申报、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初审,拟核准9家物业服务企业暂定三级资质、4家物业服务企业三级资质、3家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变更,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公示期为2012年7月3日至2012年7月10日。
公示期内,对拟核准、变更、备案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申报、审批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以单位名义举报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举报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我们对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单位、个人给予保密。
联系单位: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科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办公楼601室
邮政编码:467000
举报电话:0375—2636110
监督电话:0375—2636015
附件:平顶山市2012年第四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公示名单.xls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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