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记者从市房产管理中心获悉,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在中介服务过程中不得从事二手房交易资金的代收代付业务。
自5月1日起,我市存量房(二手房)交易结算资金实行第三方监管。
市房产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资金监管是免费服务,交易保证机构和银行均不向买卖双方收取任何监管手续费;买卖双方通过房地产中介公司达成二手房交易意向的,必须通过交易保证机构的监管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不允许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从事交易资金的代收代付业务。因此,消费者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二手房交易时,一定要到交易保证机构办理相关业务,确保交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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