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房产管理中心获悉,截至去年底,该中心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累计归集住宅小区项目近70个,归集金额1.2亿多元,17000套住宅有了房屋“养老金”。
房屋维修资金是房屋的“养老金”,专项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公共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对提高和保持房屋完好率、延长房屋的使用寿命、保障房屋安全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房屋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挪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两年来,我市共归集房屋维修资金1.2亿多元,为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提供了资金保障。
据市房产管理中心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此前,一些开发商代收的房屋维修资金存在着滞留、挪用风险。为此,除经特殊协商,房屋维修资金不允许开发商代收代交。对于集中交房的项目,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将采取上门服务等方式进行归集。业主个人交纳房屋维修资金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房地产开发公司出具的《房屋维修资金缴交通知单》到新城区市房产管理中心一楼大厅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归集窗口直接办理交纳手续。业主转让房屋时,房屋维修资金随房屋产权同时转让,并需办理余额过户及更名手续。广大市民遇到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相关问题,可拨打电话2636082、2636083进行咨询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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