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经房管部门多次通知不予理睬,拒不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单位和个人,房管部门将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罚。”12月23日上午,市房屋租赁管理所的执法人员对市区部分经多次下发通知仍拒不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当天上午10时30分,记者随同市房屋租赁管理所的执法人员首先来到位于湛北路与公园北街交叉口西侧的平顶山冠京房地产有限公司。在这里,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交给了该公司办公室的工作人员。随后,执法人员又对位于湛南路与开源路交叉口西侧的河南古御香餐饮有限公司、位于中兴路北段的平顶山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个人下发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市房屋租赁管理所所长李留杰告诉记者,为维护我市房屋租赁市场正常交易秩序,规范房屋租赁交易行为,我市前段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对房屋租赁市场进行了清理整顿。通过执法检查,房管部门对发现的存在非法租赁行为,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单位和个人先后下发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通知书》和《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但仍有个别单位和个人对房管部门下发的通知不予理睬。
李留杰介绍说,对已发生租赁行为而未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的当事人,个人将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单位将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不符合出租条件而出租房屋的当事人,无违法所得的,将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将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于房屋租赁的相关问题,市民可以拨打2636050、2636051进行咨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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