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平顶山房产网 登录 注册
资讯 本地 国内 专题 政策 | 新房 楼盘 优惠打折 看房日记 | 二手房 出售 出租 | 家居 动态 建材 装修 风水 | 互动 Q群交流 话题PK 律师解答 有奖征稿 | 团购

住建部:不能拆除违法建设将被没收

2012-09-12  平顶山房产网[www.pdshouse.com]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观海  字体:T | T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今日发布《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对于按期拆除的违法建设,将不予罚款,逾期不拆除的,要强制拆除,不能拆除的,要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并处工程造价10%以下罚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今日发布《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对于按期拆除的违法建设,将不予罚款,逾期不拆除的,要强制拆除,不能拆除的,要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并处工程造价10%以下罚款。 

  依照指导意见,凡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均属违法建设行为。违法建设行为分两种:尚可采取改正措施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罚款时要具体区分两种情形。

  意见强调,行政处罚应当在违反城乡规划事实存续期间和违法行为得到纠正之日起两年内实施。

  意见明确,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在限期内采取局部拆除等整改措施,能够使建设工程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开工建设,但已取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文件,且建设内容符合或采取局部拆除等整改措施后能够符合审查文件要求的,属于尚可改正措施情形。其他违法行为则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情形。

  对可改正的违法建设处理的程序是:以书面形式责令停止建设;不停止建设的,依法查封施工现场;以书面形式责令限期改正;对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开工建设的,同时责令其及时取得;对按期改正违法建设部分的,处建设工程造价5%的罚款;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采取强制拆除等措施,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的罚款。需要说明的是,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自行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对无法改正的违法建设的处理程序是:以书面形式责令停止建设;不停止建设的,依法查封施工现场;对存在违反城乡规划事实的建筑物、构筑物单体,依法下发限期拆除决定书;对按期拆除的,不予罚款;对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的罚款;对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意见强调,对违法建设行为处以罚款时,应当在行为改正或依法强制拆除、没收实物、没收违法收入后实施,不得仅处罚款而不监督改正或强制拆除、没收。(记者 周芬棉)


上一篇: 6天11项目上市 北京秋季房展升温    下一篇: 鲁山调整县物业管理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您可能会对以下资讯感兴趣

更多相关资讯>>
返回首页、 通过地图找房、更多资讯尽在房产资讯, 楼盘资料在新房, 买房租房在二手房

查看更多资讯>>延伸阅读

恒大悦珑湾丨3000元定金秒赚35000+1%,购房享78折大优惠
万人空巷!顶级文旅IP引爆春城 市民直呼过瘾
昆明恒大·养生谷|三天两晚昆明游火热招募中
【劲爆】双12来恒大&苏宁城市购,超盛惠聚划算
踏马滇池?百万名马乘骑等你来体验
一场城市购 震撼一座城
平顶山天鹤
房屋产权管理工作总结
宝丰县千户农民进城计划
君临天下 平顶山市
平顶山2009房价
常绿金澜王朝高层
平顶山新城区最新项目
华众.绿馨花苑
平顶山锦绣花园在那个位置

欢迎投稿: 如果您对房地产行业有自己的见解,或您在买房、看房过程中有什么心得体会,又或您在贷款、收房、装修中有什么经验想和广大网友分享,欢迎您给我们投稿。稿件一经采用我们会有精美小礼物相赠,以表谢意。来稿请发至邮箱:pdshouse@163.com 另请在稿件中注明您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以方便我们和您取得联系。

更多»一周资讯排行

更多»视频看房

更多»新盘推荐

更多»热点专题

更多»娱乐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