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写错门牌号 买房却无法落户
到物业要证明却因前房主拖欠物业费被拒
本报讯 市民尹先生在西岗区八一路附近一小区买了一套二手房,门牌号为502号。近日他去办理过户时,发现501号邻居的户口竟落在他家。原来邻居买房时,开发商将两家门牌号均写成了502号,导致501“空号”。经过协调,尹先生只要出具物业公司的相关证明,就可变更门牌号及户口等。但由于两家均拖欠物业费,遭到物业拒绝。
今年8月,尹先生通过中介公司买了套二手房。他与原房主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过户时,却发现他所买的502号房屋,已经有人住了。尹先生调查得知,原来对门邻居和原房主在1996年买房子时,开发商将购房合同写错了,两家均写成了502号。令人感到奇怪的是,两人谁都没发现异常。如此一来,尹先生不能办理房屋过户,全家人也无法落户。尹先生和邻居一起拿着购房合同,找到小区物业。对方承认,确实是开发商当初将两家的门牌号写错,但这些都是历史遗留问题与物业公司没有关系。
尹先生咨询房地产交易市场及派出所户籍管理科,得到的答复是,只要物业出具写错门牌号的相关证明,就可变更相关手续。“我和邻居找到物业,但他们却不给出具。”
昨日下午,记者与尹先生的邻居于女士取得联系,对于尹先生的说法,于女士予以证实。“当初开发商告诉我们是502号,购房合同上也写的502号,可我们住的却是501号。”于女士说,房屋门牌号需要她家进行更改。对物业费一事,于女士表示当初开发商承诺供应居民楼24小时热水,但没多久便停供了。“小区里好多居民都不交物业费。”于女士说。
昨日下午,记者采访了该小区的相关负责人,小区内34号楼5楼的两户居民家门牌号确实写成了一个。但该负责人是新来到小区的,对以前遗留下来的事并不清楚。“我只能按照公司要求办事,不交物业费就不能给他们提供服务。”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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