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张先生拨打12345热线,反映自己在购买二手房时被骗,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据张先生介绍,他是平原县人,今年孩子考上了德州市第一中学,他便打算在学校附近购买一套学区房。经过反复挑选,他相中了一套二手房,但当他提出要查看房产证,并且要求房屋中介陪同到市房管中心查询房屋产权信息时,中介却要求先交付定金,然后才给看房产证。原因是这套房子被好几个客户看中,非常抢手。于是,张先生很快和房主签订了转让合同,并支付了1万元定金。可当他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发现这套房子已被法院查封,不能交易,且原房主也不肯露面了。
记者从热线办了解到,自7月份以来,市民热线共收到有关此类问题的电话70次。市房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学区房大都是二手房,不少家长在选购学区房时,急于购买,而对房屋产权、房屋质量等方面考虑得少,等办理手续时,才发现存在很多问题,因此容易产生纠纷。
随后,记者联系了市房管中心,据工作人员介绍,卖方没有理由要求买方在查看房产证之前交付定金,如果张先生确实喜欢这套房子,而房主又不配合的话,双方可通过拟定定金合同的方式防控法律风险。合同中可以约定,如果房主提供的房产信息存在真实性问题或产权涉及抵押担保、查封、冻结等产权不清晰问题,房主应双倍返还定金。
此外,工作人员建议在双方签订正式合同之前,先到房管部门查询一下房屋产权信息,看是否有抵押、查封、冻结等限制转移或产权不清晰的情况,这样才能尽可能避免产权纠纷。
针对张先生反映的问题,工作人员联系了房主,目前房主已将全部定金退还给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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