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住房办获悉,我市2014年度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记者昨天从市住房办获悉,我市2014年度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申报工作正式启动。市住房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本次申报条件有所放宽,即日起到2014年1月10日,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登录市房产管理中心网站(www.pdsfdc.gov.cn)报名。据了解,本次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申报涉及的配售项目为东鼎花园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该项目位于市区神马大道东段路北,共1148套。
新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家庭需达到以下条件:一、户籍条件。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户口的一对夫妇为一个申购家庭(含离异一年以上带有子女的单亲家庭),所有家庭成员取得本市市区常住城镇户口1年以上。男性28岁、女性26岁以上,户口迁入满2年的单身人员也可申请保障;二、收入条件。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其中:大龄单身年收入不超过16800元;两口之家家庭年收入不超过33600元;3口及3口以上家庭年收入不超过50400元;三、住房条件。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6平方米。此外,无房的军队转业干部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经批准可不受家庭收入和户口迁入年限的限制。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次申报,将所有家庭成员取得本市市区常住城镇户口时间从3年降低为1年,单身人员的年龄限制分别下调了2岁。由于我市上调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申报的收入条件也随之进行了上调。□记者 巫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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