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惩治和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市监察局与市国土资源局将再次联合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这是记者昨日从市监察局获悉的。
日前,监察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对继续开展专项行动进行部署。我市也下发了有关通知,进一步部署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
根据部署,我市监察机关和国土资源部门,将对2006年10月以来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复查。重点复查2005年1月至2006年9月的新增建设用地清理情况,重新梳理已排查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线索。符合立案条件和标准的,要予以立案。定性不准的,要予以纠正并重新处理。应予处罚而未处罚或者处罚不到位的,要予以纠正;已作处罚决定但落实不到位的,要督促落实。应当追究纪律责任、刑事责任而未追究或者追究不到位的,要予以纠正;责任追究决定不落实的,要督促落实。
我市下发的通知强调,要严格执法,坚决纠正以罚代法的行为,对依法应当拆除或者没收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坚决予以拆除和没收,不得一罚了之;对依法应当作出行政处罚而未处罚或者处罚不到位的,或者处罚决定未得到落实的,要责令改正,并加强督促检查,保证处罚到位。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从重处理《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下发以来的违法违纪责任人,涉嫌构成犯罪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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